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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第一财经 2023-03-06 21:01:23 听新闻

作者:吴幼喜    责编:任绍敏

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应根据三类企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顶层设计,对充分竞争性、垄断性和公益性国企一类一法。

1月31日,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这些目标任务包括:推动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三项制度改革更大范围落地见效;中央企业存量法人户数大幅压减,“两非”“两资”清退任务基本完成,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解决;鼓励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指导和规范本轮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发布至今7年有余,其中顶层设计4年,行动计划3年,边设计边施工,时间不算短。

在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后,国企是否还需要继续改革?答案是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

在2月23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新掌门人张玉卓提出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目标和途径:坚持“一个目标”,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用好“两个途径”,分别是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来增强核心功能。

国企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推广企业承包制起步,历经了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公司产权制度、政企政资分开等多方面多种形式的改革。虽然每轮国企改革的具体内容纷繁,各有侧重,但从总的改革思路来看,主要解决国有企业适应、融入市场经济问题,改革是改掉国企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国企的定位和发展目标也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把握,这是一个大方向。

如果说下一阶段国企改革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也就意味着现阶段国有企业已经完全融入市场经济体制中。和其他所有制形式一样,国企改革目标实际上等同于企业经营目标,而市场经济中多数企业的目标都是做强做大做优,这种想法是不分所有制的。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实现途径是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来增强核心功能。这两个途径有不同的手段来实现。

所谓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综合资源在市场竞争中的性价比体现,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市场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且只能在市场竞争场景中表现出来。这一特点表明国企必须参与国内外市场激烈的竞争,市场竞争力必须具有体制和机制的综合优势。

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来增强核心功能,则有两种基本选择: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和政府作为股东的行政调整。

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容易理解,市场经济竞争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而股东的意志就是内部安排,政府作为多家国有企业的股东,主导国有企业的专业整合就是一种选择。从近几年多家央企整合来看,多属于政府通过产权划转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整合相关企业。政府参照国内外市场同类型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情况,整合方式也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场运作规则,但决策方式是行政指令。这种途径较多强调政府意志,也是另一只手主导国有企业发展。

笔者认为,过去几年国企改革的一个突破点是提出国企的分类管理思路,即2015年12月29日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把国有企业分成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种,分别适用于不同竞争状态的国有企业。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应根据三类企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顶层设计,对充分竞争性、垄断性和公益性国企一类一法,更加有针对性地深化国企改革。

(作者系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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