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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驶入下半场,合规化运营是关键︱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3-08-08 21:38:43 听新闻

作者:陈兵 ▪ 傅小鸥    责编:任绍敏

面对经济下行、消费不振、失业危机等多重压力叠加,网约车行业发展步入下半场,如何破局,行稳致远,成为当前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与难点。

当前,网约车已成为大众交通出行的重要方式,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近日,关于“多地对网约车按下暂停键”“聚合平台拉低网约车准入门槛”等新闻报道引发广泛关注,由此也引起了对网约车行业以常态化监管促合规化运营的激烈讨论。目前,网约车行业发展总体平稳有序,合规率持续提升,但仍有部分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调整运营规则不透明不合理、侵害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增加了社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不稳定风险。

网约车作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融合的典型代表,在满足广大民众交通灵活出行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民生保障功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科学审慎监管。特别是涉及聚合平台、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乘客等多元主体利益平衡,关涉市场竞争、民生就业、社会福利、公共秩序、国家安全等多维价值,其影响广泛,牵一发而动全身。面对经济下行、消费不振、失业危机等多重压力叠加,网约车行业发展步入下半场,如何破局,行稳致远,成为当前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与难点。

7月26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联席办”)组织对多家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进行约谈。联席办强调,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合规经营,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生态,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本次约谈是对网约车新业态进行常态化监管的体现,反映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深入推进,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正式发布,指出要发挥平台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足见,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亟须以“科学发展,合规经营”为目标,落实落地“规范中发展、发展中规范”的具体要求,尽快健全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降低包括网约车平台在内的所有平台企业运营的合规成本,给予市场主体包括投资人、管理者、从业者、消费者以信心,坚定平台经济发展主线不动摇。

网约车运营驶入下半场

考察我国网约车行业发展进程,从最初平台兴起时的“人人皆可成为网约车司机”,逐渐发展为平台高度竞争下的“倒贴车费请坐网约车”。如今,网约车行业竞争越发激烈,市场运力饱和过剩,济南、珠海、东莞、深圳等地陆续发布了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提醒从业者谨慎入行,部分城市甚至决定暂停新增网约车运输证受理业务,这些都为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安全是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前提,在此背景下应加强网约车合规建设,以动态视角理性看待网约车市场运力饱和,供需失衡问题,正视网约车平台快速发展带来的问题,对于网约车司机收入不稳定、乘客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展开市场观察和成因分析,方能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司机合法权益。

首先,理性看待网约车市场运力饱和,供需失衡问题。市场运力饱和只是表象,其反映的是网约车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作为常识,市场供需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换言之,有涨有落方为常态,网约车市场亦不可能无限量增长需求,出现拐点或者说阶段性失衡也应正常看待。

当前,不少地区网约车市场需求增长停滞甚或出现萎缩,然而,供给端仍不断有大量劳动力涌入,在客观上会导致网约车司机收入下降,诱发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等现象,这是市场运行的结果。同时,也要意识到这类情况的发生,与区域性、季节性、气候性影响有关,与整体就业率下降、商贸活跃性不高等因素相关,网约车市场运力饱和不可一概而论。

网约车市场饱和,一方面可通过合理方式刺激用户需求,同时还可以优化司机端的结构,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出现,为中小平台提供流量入口,但也导致不少不合规司机、车辆的涌入,增加了网约车市场的供给压力。依法依规查处、清退不合规的车辆与司机,合理提高网约车行业准入门槛,不仅有利于解决网约车市场饱和的问题,也有助于规范网约车市场安全健康运营,是实现网约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也是网约车市场驶入下半场的重要信号和必经阶段。

其次,重视网约车司机收入下降问题,积极破解“车越多—价越低—车更多—价更低”的低价困局。在市场经济不景气以及网约车行业高度内卷的背景下,价格优惠固然是刺激用户消费的有效手段。然而,降价只是一种调节手段,价格战更难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网约车平台调低计费方式,不仅会降低网约车司机收入,打击积极性,而且如多个网约车平台相继调低计费方式引发恶性竞争,将不利于网约车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网约车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聚合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纷纷入局。所谓聚合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将多个网约车服务提供商的车辆资源通过一个统一的平台聚合起来,向用户提供更为便利的出行服务的平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聚合平台降低了网约车市场准入门槛,带来了责任边界不明、把关不严、乘客和司机利益得不到合法保障等问题,加速了行业发展困局的形成。

发展是为了更好的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要破解网约车低价困局,重中之重是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活动,首要的是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系统性综合监管,以更好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地方层面交通运输新业态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作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探索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管理的法规政策措施。

实践中随着各地监管部门强化网约车监管,陆续制定更为合理的车辆标准,建立更为严格的司机资质审核机制,保障司机与乘客的安全和权益等,网约车运营驶入下半场,平台常态化监管之路势在必行。如何引导网约车驶向高质量发展之路,规范行业从野蛮生长、快速扩张走向合规发展、平稳增长的新阶段是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

以常态化监管促合规化进程

常态化监管,是指在法治框架下依法依规,统筹安全与发展,依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多元工具系统运用,开展规范监管、敏捷监管、精准监管、透明监管及持续监管的能够满足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监管理念与方法。2023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对于经历了快速发展、市场洗牌后的网约车平台,须着力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从流量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转变,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就业中的作用。

联席办7月26日对滴滴出行等多家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进行约谈,主要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司机合法权益、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等六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立体化的要求,内容很大程度上跟安全相关。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为了更好的安全。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合规化合法化是网约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促进网约车市场的合规化发展,应尽快建立健全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构建网约车行业市场合规运营的基本原则、从业守则及监管规则,切实有效降低网约车运营成本,同时保障和提升网约车运营安全和舒适度,为此,需精准设计合规实施标准,科学有效开发和适用各类合规规制工具。

第一,网约车合规对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有着基础性意义,网约车合规应遵循合法性、正当性、科学性、比例性、预防性等多项要求,以网约车合规建设筑牢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底线。合法性是指网约车平台必须依法适用合规管制措施,切实保证合规过程和结果皆于法有据;正当性要求是指合规目的、措施及程序的正当合理;科学性提出平台企业与各类各级监管机构需尊重网约车市场运行规律,规范与发展并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多元主体合法权益。

比例性主要体现合规要求应与风险等级相适应,譬如,合规审查不是“凡事必审”,而是抓住关键问题或敏感业务详尽审查,做到“牵牛牵住牛鼻子”“该管住的一定要管住管好”;预防性主要是为应对行政处罚、刑事侦查及纠纷化解等需求,网约车平台需以书面方式对企业合规措施的适用和合规风险的消除进行事前设计,以表明企业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同时,通过及时和必要地合法留存相关证据,也能够为事中事后规制和解纷提供有效证据。

第二,科学制定网约车合规标准,综合考量安全运营、乘客服务、司机权益保护等因素,保障实施标准的规范化、透明化、系统化。应加强网约车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深入推进网约车平台公司收费标准上墙及抽成“阳光行动”,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合理设定本平台计价规则和抽成比例并公开发布,推动企业收费标准公平透明。

事前层面,各地交通运输、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制定实施标准,不仅要结合网约车行业特点“因业而异”,在具体的要素标准设计上,有所侧重和细化,同时可参考域外经验,制定针对性强的网约车实施标准,而且还要关注市场变化,运用动态思维对网约车合规标准实时调整。

事中事后层面,各地交通运输、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还需协同监管,对于网约车合规问题形成“发现—核实—处理—解决”高效的一体化应对机制。在此基础上,构建对合规执行质效的评价制度,从结果导向测评合规标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第三,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加快建设网约车监管平台,积极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从法律和行政手段出发,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地方办法或标准及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规则明确的行业准入退出、规范激励机制,不断优化网约车审批程序,综合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严格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化解行业纠纷和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网约车市场秩序。

从科技手段考量,提升网约车安全监管的数智化程度,以数字智能化技术赋能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依托数字智能化技术打通网约车出行场景下人、车、路三大元素的数据交互,建立数智生态,推动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通,实现对车辆及司机的实时管理,对司机全时段管理和危险情况主动预判,保障司机与乘客的出行安全,保障网约车服务的安全规范。

(陈兵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南开大学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研究员;傅小鸥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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