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国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各地要认真核查是否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一)违反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规定。包括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违规出让矿业权;未落实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要求,对本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不进行竞争性出让;超出规定允许的协议出让范围,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
(二)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有关规定,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
(三)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以行政手段实施干预,限定交易、妨碍矿产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包括阻碍、限制外地矿产品进入本地区;实施严禁矿产品外运外销,以行政权力阻止本地矿产品外流;设置相关许可或规定,对跨区销售矿产品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四)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包括对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进入电力市场设置不合理准入门槛和程序,对售电企业额外增设《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以外的要求,限制交易主体自由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等。
(五)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包括出台与现行交易规则相违背的交易方案,以交易方案、会议纪要、有关通知等文件或领导批示代替交易规则,以行政手段违规干预交易机构交易组织和电网企业调度运行,随意调整交易结果,违规减免偏差考核责任,干预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干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市场监管行为和对违规企业的查处、督促整改行为等。
(六)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包括违规干预价格形成,指定交易对象、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采取分割市场电量、隐形确定供需比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人为造成供需失衡;未执行市场交易价格,针对不同地区、特定类型的主体规定歧视性价格,组织以各种名目限定价格或者变相限定价格的强制专场交易,强制分配低价电等。
入夏以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接连两次创历史新高。对此,国家能源局表示,为保障电力供给,162项迎峰度夏电网重点工程6月底已全部投运。
中电联表示,今年以来的电力消费增长反映出国民经济在顶压前行、稳中有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展现了我国经济的活力和韧性。
中船系、电力、房地产、互联网电商板块走强,生物制品、减肥药、AI手机板块跌幅居前。
韶能股份、华银电力、新中港等多股涨停,深南电A涨7%,乐山电力、西昌电力等跟涨。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逐步成为新增电量的主体电源,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中作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