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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了5000多亿元医保资金的药品集采,遇到了一些新问题

第一财经 2023-12-01 18:09:39

作者:健闻咨询    责编:高雅馨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完成了9批10轮共计374个药品种类的集采任务,节约了5000多亿元的医保资金,“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集采迈入常态化阶段。不过,集采政策在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本文作者健闻咨询,医疗行业跨界洞察)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拉开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下称“集采”)的序幕。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完成了9批10轮共计374个药品种类的集采任务,节约了5000多亿元的医保资金,“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集采迈入常态化阶段。

不过,集采政策在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比如,集采制度设计之初是以最低价中选,但在完成374个品种的采购之后,未来又该如何调整量和价的关系?医院对于集采药品的实际使用与接受情况怎么样?集采政策该如何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医药创新?

除此之外,持续探索的医改政策也对集采落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以门诊统筹政策为例,将集采产品放到零售药店本是为了惠及患者,但是处方外流的困难以及中选和非中选产品报销政策的差异等现实问题,给集采影响下的医药销售市场增加了变数。

11月28日,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上海市卫健中心”)联合SAI-Med赛麦德咨询公司发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系统性综合分析报告》,会议在上海市卫健中心主任金春林和SAI-Med赛麦德咨询公司亚太区市场准入和真实世界研究负责人李源培的主持下召开,与会专家围绕集采及其关联政策的推动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行热烈讨论,积极提出政策建议的同时,也深入探讨了未来的政策趋势及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实际上,虽然集采规则每年都会调整,对医药产业的影响也在发生着细微变化,但“应采尽采”仍将是接下来一段时间的主旋律。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院长许树强指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的举措,若要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期坚持下去,制度设计就显得十分重要。”

药品集采接续的江湖,是四大联盟的故事

随着集采的常态化,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以纠正,改变了原有的扭曲激励规则,为医疗本质的回归提供了机会。

如何维系并优化当前局面,对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地方医保等利益相关方都提出了挑战,集采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其带来的挑战并不止步于集采开标当天。

在发布会上,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表示,“集中带量采购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赛跑,如何去接续是整个集采制度中最大的挑战。”

集采尽管是分批次进行的,但承诺的采购周期最长也只有四年,协议到期后如何把集采的成果延续下来成为关键。接续的是不仅仅药品,也是政策。

药企不希望为了满足集采供应量新开的生产线废弃,医院不希望药品采购在短期内发生太大波动,医生不希望处方习惯每年都被迫发生变化,而患者也不希望在医院开不到需要的药品,被迫到处找药。这意味着,集采接续本就是势在必行的任务。

从2020年3月“4+7”试点接续工作开始,国采接续工作已滚动开展四年,各省实际上每年都会面临多批次的产品接续名单,交错复杂的集采接续任务也给地方医保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各地积极探索不同接续模式的同时,还尝试以联盟的形式降低接续成本,继续发挥带量优势。

今年3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集采到期的药品品种,“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四大联盟蓄势待发。

上海市卫健中心卫生政策研究部主任陈珉惺指出,目前接续模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询价、竞价、综合评审和带量联动。而上海、江苏、河南和广东牵头的四大接续联盟模式,已成为集采接续的趋势,未来可能会更加简化并逐渐走向统一。

门诊统筹徐徐推进,集采如何协调

今年2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业内人士广泛关注的同时,也都在期待着这一政策能对现有行业生态有所改变。

但目前来看,门诊统筹政策落地并不顺利,不少地区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政策出不来、落不下,处方外流也并不顺畅,只能称之为处方“慢流”。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教授蒋蓉指出,药品终端的市场以医疗机构为主、零售终端为辅,二者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通过门诊统筹政策将两个市场融合到一起,必然是非常困难的,这也是政策难以落地的原因之一。

《通知》提到,“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伴随着地方门诊统筹改革的推进,不少省市已经将集采品种开放给门诊统筹药店,纳入统筹报销范围内,实现了集采中选产品院内、院外价格的零差异。

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某些地区在门诊统筹政策下,集采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政策不一样,即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统筹报销,非中选产品按照原来的挂网价统筹报销,在药店门诊统筹中反而更为受益。

不可否认的是,门诊统筹政策整体仍处于探索实施阶段,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也在累积。此类问题还包括各地医保支付限价的规则五花八门,二、三级医院与定点药店的报销比例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等。

改革是利益调整的过程,如何在不断发展中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正考验着国家和地方医保。

在发布会上,上海市卫健中心事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力男表示,门诊统筹其实也是三医协同发展的一次机遇,关键在于通过什么样的路径去促进门诊统筹政策未来的发展,需要医保、医疗和医药明确各自职责,坚定最终目标——保障参保人的利益。

 

(本文作者健闻咨询,医疗行业跨界洞察)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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