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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健康家庭建设,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一财经 2024-01-21 20:38:59 听新闻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姚君青

在健康家庭的全生命周期呵护下,迈入老龄化的中国,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激发居民作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觉悟,同时为居民身心健康提供方便之门。

从善意到善行、善果,这是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的跃迁。

最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从提升家庭健康素养等四个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明确家庭主要成员在本村(社区)居住满1年,家庭成员与当地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家庭健康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等。

家庭健康是经济社会健康最底层的逻辑。在人口老龄化日益深化的当下,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将有助于通过培育优良家庭文化等,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有利于基于预防与救治相结合的举措,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同时,这将从根本上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支出,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网格化落实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并缓解人口老龄化下医保支出压力等。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2.49万亿元,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约为84846.7亿元。

随着网格化健康家庭建设的有效推进,预防+分级诊断,将极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居民对医疗资源的可获得性得到有效改善。

当然,家庭医师也好,家庭健康指导员也罢,要真正让健康家庭建设的善意,变成善行,促成善果,关键不仅是目标的设定,还要包括其中责权利关系的有效厘定,及对应的激励约束兼容条件等。

这就必须首先明确,健康家庭建设本质上是围绕“每一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来展开,必须承认健康权是私权,属于典型的私域范畴,任何家庭健康素养、家风家教、家庭卫生健康等,都首先是一个个体自决权范畴,家庭医生、家庭健康指导员等更多只是一种不具有强制力的建言权,且其主要是作为一个服务者的身份出现。谨防健康家庭建设举措,以护卫居民健康的理由,或直接或间接地干扰居民具体日常生活秩序和任何私域行为,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权力作为服务者的角色和身份,参与和帮助家庭进行健康管理,其本身就需要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安排,因此不论是从科学的财政预算视角,还是从现代治理机制角度看,都需要明晰的是激励约束兼容原则和行权的临界条件原则等。

以家庭医生和家庭健康指导员为例,在确定其不具有强制性的服务角色的同时,必须为这些代表公权力涉入私域的行为设定临界条件,即用正面清单管理设定何种情况下可行使建言权,且对应的正面清单必须能直接诱发公共外部性问题,这种公共外部性主要就是维护公共健康,防范触发滥用和挤兑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直接造成医保资源浪费等等。

同时,为履行中的公共服务搭建激励约束兼容机制,在机制和程序上避免权力滥用,并对可能涉及侵犯私人权利的行为进行惩罚,及设立侵权行为补偿原则等,以从制度、机制和程序上规范权力行权边界。

基于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权力的使用是有成本的,权力护卫的是经济社会的健康秩序,这就要求健康家庭建设不仅要为执行层面提供正向激励,而且还需为其提供反向约束。尤其是,反向约束机制的完善和搭建,将直接左右着健康家庭建设项目能善言善行,并终成善果,而且将斧正执行层面不仅要做正确的事,更主要是能正确地做事。

此外,对健康家庭建设中提出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同样需要有一个公允的、为监管部门和居民等共同认定的共识标准,以进行开放式绩效评价,避免在任务和工作评价中因为非参与各方的共识标准而使权力的行权绩效评价失去共识基础等。如通知设定的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5%,到2030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等,就需共识标准。

虽慵兴犹在,虽老心犹健。在健康家庭的全生命周期呵护下,迈入老龄化的中国,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激发居民作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觉悟,同时为居民身心健康提供方便之门,这需要公共财政更多地向公共民生倾向,真正挖掘民生这一最基础的生产力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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