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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园如何助推城市新质生产力

第一财经 2024-03-20 17:23:03 听新闻

作者:孙文华    责编:高雅馨

大学科技园的核心是为上海的城市创新创造“动力源”

(本文作者孙文华,上海市长三角科创产业金融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上海共有 71所本科高校,建有 13 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是上海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但发展缓慢,对上海经济的贡献有限。《上海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组调研了上海科创中心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现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提出上海全面推进“市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建立大学科技园“资、管分离”的相关建议,供领导参阅。

一、当前制约上海大学科技园的瓶颈

上海持续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科创中心建设,大学科技园已成为上海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上海各园区共实现1091项科技成果转化,其中来自高校的成果有578项,占53%,2021年,上海科研投入达1819.8亿元,但对照上海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求,上海的大学科技园还有很大的差距,表象上,上海的大学科技园存在“房东”属性大于“科创”属性、园区主体定位不准、大学科技园分布不均衡、大学科技园校地合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本质上,是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的体制机制问题。

大学科技园的体制需要理顺

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上海大学科技园的体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高校主导型,即大学科技园公司设立时作为高校资产公司的子公司,由科研处、资产公司等对子公司日常实施管理,如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园、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科技园等;二是校地合作型,由区、镇两级政府与高校合资成立运营公司,团队公开招聘总经理,如环上大科技园(宝山)等;三是市场主导型,由民营经济参与的、多种成分并存的股份公司形式,如复旦大学科技园等。

不同的大学科技园体制决定了其不同的运营模式,高校主导型模式忙于应付高校的行政考核,市场对接能力弱;市场主导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缺乏服务区域经济的动力,与高校的关系较弱;校地合作型整合了高校与地区资源,相较而言其运营较为合理。

大学科技园的导向需要明确

课题组发现,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成本较高。申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一般需要15000平方米的建筑,如果高校将部分资产划归大学科技园运营管理,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高校如果以出租的形式将国有资产交由大学科技园运营,需要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大学科技园,这无疑增加了大学科技园每年近千万元的经营压力。

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一般需要近20名员工,每年的工资大约在500多万。租金、员工薪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活动费用等运营成本较高,大学科技园既要服从于高校的行政体系管理,又要通过市场化运营取得效益,其导向不明确,让大学科技园无所适从。

大学科技园的地位需要提升

大学科技园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外大学私立办学居多,国外大学科技园是大学为推动办学而设立的,大学的副校长一般兼大学科技园及成果转化的岗位,如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全球产业联盟(MIT Industrial Liaison Program,简称ILP),副校长兼联盟主席,对内协调学校资源与会员企业对接,对外推动学校成果转化。

我国大多是公立办学,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自身的动力不足,但大学科技园已成为上海本市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地和策源地,需要在行政定位方面提升大学科技园的地位。

大学科技园不同于社会上传统意义的科技孵化器,需要依托大学的科研成果及科研资源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孵化,不能按大学的机制和办法来管理和运行,同时,大学科技园具有企业的特征,要向社会上的企业开放。

大学科技园需要综合性人才

高校与社会之间隔着一座无形的墙,至今,上海市人社局评聘的高级职称不能被转评高校职称,高校与社会的人才通道还没有完全打通。大学科技园重在运营,需要既懂科技又懂地方政府、产业和市场的综合型人才。

大学科技园的总经理人选受到不同体制机制的限制,高校主导型的园区往往在高校内部选聘,但高校出来的老师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科技研发、市场营销等缺乏不同层面的认知,市场主导型的园区往往缺少整合高校资源的能力,一味追求市场化,会弱化大学园区的职能。

综合以上分析,我国大学科技园需要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角度,明确科技创新孵化的立场,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上大科技园(宝山)例总结

课题组调研发现,环上大科技园(宝山)的校地运营模式较为理想。环上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上大”)自2021年启动运营,运营公司两年来能实现财务平衡,累计招引495家企业落地,有效地整合了高校的科研资源和宝山区政府的行政资源,通过市场化招聘的团队运营,较快促进了宝山区科技创新的动力。

“环上大”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宝山区每年提供400万元的运营资金补助;二是公司享受镇级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园区招商,每年获得将近200多万元的招商奖励;三是大楼租金,其中,大楼地下室部分对学校教师及学生创业团队免费开放,作为大学成果转化的重要服务基地。具体做法包括:

校地合力,规划先行。宝山区与上海大学共同成立建设“环上大科技园”领导小组,宝山区制定了《环上大科技园十四五专项规划》,上海大学出台了《环上大科技园专项政策》共同推进建设“环上大科技园”的建设。

资管分离,运营为王。宝山区将国有的科创大楼委托给双方共同成立的运营管理公司,市场化运营。由“区级国资占股40%,镇级企业占股20%,上海大学资产公司占股40%”合资成立了“环上大”平台公司,同时,公开对外招聘有高校、科研、政府等复合经历的总经理,明确公司不并表,并实行董事会管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度。

校内兼职,地位提升。上海大学明确“环上大”总经理在高校体系内属于中层干部,对上直接汇报分管副校长,便于协调校内资源。

多管齐下,收支平衡。明确了“环上大”科技孵化器的功能定位,宝山区国有资产(楼宇)委托“环上大”经营与管理,推动成果转化,宝山区给予了三方面支持,一是委托管理费,由区政府支付给“环上大”每年400万元的管理服务费;二是地方税收支持政策,宝山区给予“环上大”镇级税收留存部分的政策支持;三是地方政策渗透高校成果转化,如鼓励高校教授成立公司购买专利,学校仅留存10%的收益,宝山区则给予交易总额30%的补贴。

三、建议与措施

大学科技园要实现“资、管”分离

大学科技园以“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功能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需要以“服务”高校教授成果转化、大学生创业、地方经济为目的,建立轻资产“运营”的目标。在考核大学科技园时,需要“算大帐不算小帐”,通过体制设计解决园区的日常管理机制及日常运营费用等问题,不能将物业投资的回报计入园区考核范围。

建议借鉴“环上大”模式,实施“资、管”分离(资产与管理分开管理)。要求大学科技园距离大学校园步行15分钟内,便于大学师生出行,大学科技园的资产由区政府提供,高校与区政府共同成立运营主体。建立由“区级国企+镇企+高校资产公司”三方合资的大学科技园经营主体,不合并报表,独立运营,由区政府给予“费、税、补”三方面的政策支持:区国资将物业委托给经营主体,每年支付委托费用;区政府将镇级税收留存全部给予经营主体;区级财政补贴高校成果转化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

全面推动上海市级大学科技园建设

建议市级层面全面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将大学科技园纳入上海各区政府及71所高校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指标,将高校专利、著作权、横向课题、成果转化、引入复合型人才等作为系列指标;建议将大学科技园作为有别于其他园区的载体,由市级层面出台统一的政策,推动“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与大学科技园紧密合作的“基金+基地”的模式;建议大学科技园在校内由分管副校长直接领导,在校外可以向分管区长直接汇报,大学科技园总经理市场化招聘。

综上所述,大学科技园的核心是为上海的城市创新创造“动力源”,上海要为“大学科技园”减轻资产负担,地方政府虽然在单个项目让出资产的利益,但高校成果转化后的效益将对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经济有着不可限量的作用,这需要高校及其所在地的区级政府共同努力。

 

(本文作者孙文华,上海市长三角科创产业金融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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