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2024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8.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45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46万亿元,同比少增3.15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80亿元,同比少减162亿元;委托贷款减少917亿元,同比多减1660亿元;信托贷款增加3098亿元,同比多增2870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2365亿元,同比多减3219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1.41万亿元,同比多2370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3.34万亿元,同比少393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214亿元,同比少3382亿元。
在明年2月首次公布的同时,还将公布2024年1月以来修订后的M1余额和增长速度数据。
从结构看,10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2.3%,同比持平。
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5.69万亿元,同比少增4.32万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对于中央政府而言,需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内,决定发债规模、品种、期限和时点的管理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二者均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694亿元,占全年发行总额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