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4日),记者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悉,该法院发布《跨境电子商务多元主体行为指引》(下称《指引》),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8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妥善化解各类涉外商事以及与外向型经济相关的纠纷。截至今年6月底,该法院共化解各类涉外商事纠纷近400件,案件涉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涵盖跨境数字贸易、生产、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跨境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并对跨境数字贸易领域相关主体行为提出新的规范性要求。
《指引》从平台、企业、消费者三方面入手,共有30条具体要求,为中外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指引,为跨境数字贸易市场行为明确规则,比如要求跨境电商平台严格履行自营业务标记义务、建立健全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机制、完善跨境电商经营活动可回溯信息系统;要求电商企业完善跨境商品质量溯源及管控体系、强化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合规机制等,并指引消费者充分阅读理解跨境电商交易风险告知书、加强甄别跨境电商平台及其跨境零售业务、防范因二次销售跨境零售商品导致的走私风险等。
不仅如此,《指引》还在每条建议后,均罗列了与所涉情形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文,为涉及跨境数字贸易的多方参与主体提供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