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据财政部网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是自贸港建设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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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确保相关政策落地。
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研究工作,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进行测试实施。
两则《通知》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