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系统谋划“十五五”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全过程可追溯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典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在生态环境部22日举行的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表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郭伊均介绍,生态环境部已提前研究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严守“一废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底线(“一废”指危险废物;“一库”指尾矿库;“一重”指重金属),扎实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累计实施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近420余项、涉及资金超1200亿元,形成97项经验模式。
郭伊均介绍,“十四五”以来,全国“113+8”个城市和地区印发实施方案,计划建设3700余项工程项目,投资超1万亿元。浙江等19个省份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粤港澳、长三角、川渝等地区积极推进区域“无废城市”共建。江苏省积极推进“无废运河”建设,指导28家化工园区全面启动“无废园区”建设。中石化等6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积极开展“无废集团”建设。
截至2023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2亿吨/年,较2020年增长了50%,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生态环境部推进危险废物“1+6+20”(即1个危险废物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2023年全国共排查危险废物相关单位17.6万家次。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共约78万家企业纳入国家固废信息系统管理。
“十四五”以来,多部门联合推动各地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每年综合利用超6000万吨煤矸石对煤矿采空区、沉陷区等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云南昆明利用磷石膏超过1400万吨,用于磷矿石采砊回填生态修复和复垦。2012年以来规范处理企业共拆解处理约9亿台废电器,约产出1200万吨废塑料、废金属等进入下游企业再生利用。
郭伊均介绍,2021年以来,推动涉重金属产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730多个,完成重金属深度治理项目240余个。2024年以来,全国共完成一级、二级尾矿库2185座污染隐患排查,抽查三级尾矿库4201座。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提供的资料表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与当前形势任务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还存在明显差距。
比如,危险废物监管实现实时全程可追溯规范化信息化监管目标仍有差距;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不平衡,总体过剩与部分区域能力不足矛盾并存;大宗固废大量堆存问题突出,煤矸石、煤灰煤渣等涉煤固废、磷石膏、脱硫石膏、赤泥、锰渣、建筑垃圾等全国大宗固废利用处置不足;新兴固体废物问题逐步出现,新污染物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由于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刚刚起步,环境风险的“筛、评、控”技术手段不足,环境风险防控任务任重道远。
郭伊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在全面摸清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基础上,高质量谋划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探索试点发布反映综合治理成效的“无废指数”,指导地方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消纳渠道推动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赤泥等典型大宗固废安全规范综合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和废光伏设备、风机叶片等污染控制规范制定。加快推动国家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重金属精准防控工作的意见,创新重金属分区精准控制制度。严格从源头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在回答有关下一步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和方向的问题时,郭伊均称,将通过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引导参与城市和地区在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
针对“物料储存”“物料转移、输送和装卸”“工艺过程”等排放环节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拟遵循就近原则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川渝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协同规划、共建共享。
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特别要完善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管理,确保危废转移“有迹可循”。
2024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