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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

第一财经 2024-10-25 08:26:31

责编:唐嫣蓓

佛山: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按照一次交易的方式,符合规定的降低税费。国有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的,作为项目成本不予考核。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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