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在会上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务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许宏才表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介绍,11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对议案作的说明,全国人大财经委作了审查结果报告的汇报,常委会依法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务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赞成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总体上看,此次债务置换规模力度很大,体现了发展中化债和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同时反映出中央政府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预计政策落地后,有助于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截至12月8日,全国披露化债额度发行计划的省份中,江苏以2511亿元居首位,湖南、山东(含青岛)、河南、贵州、四川超千亿,湖北、安徽逼近千亿。
随着2万亿元化债额度快速发行,财政部将推动地方加快置换一批隐性债务,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地方所借8.7万亿元的一半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即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或存量债务(含隐性债务)等;另一半资金则投向重大项目,用于稳投资、补短板、促消费。
2025年需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
明显缓解了地方财政资金压力,助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实现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