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改将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并增加“科普人员”一章。对科普人才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普人员激励机制等作了规定,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拟做出几点主要修改:
一、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二、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三、明确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要求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
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鼓励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设施,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并增加“科普活动”一章。对科普产业发展,新技术、新知识和应急知识科普,科普国际合作交流,科普工作评估,虚假错误信息处置等作了规定,确保科普活动质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一财: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检验检测、诊断和救治、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
仲裁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加强仲裁监督,完善仲裁委员会制度,完善法院支持仲裁的相关制度。
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扩充至8章60条,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