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最新发布,截至2024年12月底,广东登记在册经营主体突破1900万户,数量稳居全国第一。在新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的新要求,以及开展经营主体虚数清理“挤水分”的背景下,企业家依旧选择在广东这片热土投资兴业,经营主体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经营主体、民营经济主体、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指标也持续稳居全国第一。
据省市场监管局介绍,经营主体规模结构量质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1904.88万户,占全国1/10,较上年末净增98.19万户,同比增长5.43%。其中,企业835.71万户,同比增长7.04%;个体工商户1063.38万户,同比增长4.26%,企业保持较快增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比值由2023年的0.76∶1提高至0.78∶1,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66户,较2023年增加4户,“个转企”超1.74万户,进一步推动规模扩张和结构优化,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
新质生产力成为企业发展亮点。2024年1至12月,全省新设企业126.75万户,同比增长5.26%,连续6年新设企业数超百万户。全省新设“四新经济”企业52.22万户,占新设企业总量的41.20%。其中,新型能源活动企业增长25.41%,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长17.27%,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企业增长10.58%,有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民营经济主体凸显引擎作用。截至2024年底,全省登记在册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37.87万户,同比增长5.34%,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48%。其中,民营企业774.49万户、个体工商户1063.38万户,同比分别增长6.86%和4.26%。民营经济主体三次产业比例分别为1.42∶11.65∶86.94,第三产业占比超八成,服务业集中了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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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坚持工业立市、制造业当家,稳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不仅要“做大蛋糕、做好蛋糕”,更应致力于促进发展成果的共享,回应政策对提升社会包容性与公平性的引导。
地方性法规将贯彻上位法精神,并力图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细化和创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