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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新政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苏州发布 2025-05-28 15:01:52 听新闻

责编:漆辛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升级《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增强政策吸引力、更好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升级《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苏房金规〔2025〕3号)(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起来了解↓

1.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答: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城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等,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港澳台人员及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也可参照《细则》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开户?

答: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苏州公积金”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和“苏周到APP”等线上渠道办理,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授权网点等线下渠道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按月缴存和自由缴存两种模式。

(一)按月缴存模式是授权委托银行按月扣缴,月缴存额可灵活变更。每月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划款日前存入代扣银行借记卡,银行按期自动划款,划转时间为每月10日,遇周末、节假日顺延。当月10日未能划款成功的,20日再补划款。

(二)自由缴存模式没有缴存时间、金额上限和频次限制,可根据个人情况按需缴存。

(三)单次最低缴存金额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

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材料,没有提取时间、金额和频次限制。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全部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1)贷款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账户状态正常且在近6个月(含)连续正常缴存或首次按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长超过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身份转换的,缴存时间、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

(2)按日均余额法计算贷款额度:

日均余额法可贷额度=日均账户余额×规定倍数×存贷系数。“日均账户余额”为贷款申请日前6个月(180天)的日均账户余额。“规定倍数”为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规定倍数为15;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规定倍数为10。“存贷系数”按照“多缴多贷,长缴多贷”的原则,根据个贷率、房地产市场等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存贷系数当前为1.25。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还应根据收入情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贷款期限、房屋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签约“缴还一体化”协议后,借款人按照贷款月还款额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系统每月自动以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成按月还款。

7.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什么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开户缴存补贴和利息补贴。

开户缴存补贴: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可以享受开户缴存补贴。开户缴存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在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一个月内计发,每个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开户缴存补贴。

利息补贴: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的30%,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发放(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利息补贴金额不超过4000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贷款发放当年起(住房公积金年度)不再享受利息补贴。

8.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

答:为助力房地产回稳向好,支持中低收入职工住有优居,有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缴存人购房成本,依托灵活就业试点工作,创新推出单位在职职工自愿缴存的个人补充公积金制度。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均采用自由模式,可自由缴存、随意提取,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日均余额法或基数法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规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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