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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第一财经 2025-06-20 18:29:19

责编:高明妍

金融监管总局: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办法》对货币经纪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优化调整。一是适度延展经纪业务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二是明确衍生品经纪业务品类。基于功能定位和防范风险考虑,明确货币经纪公司撮合金融机构之间的衍生品交易不包括权益类、商品类衍生品。三是规范数据提供服务。与现行相关规制衔接,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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