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7月23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与封关运作前政策相比,“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现行3张进口“零关税”商品清单共约1900个税目。全岛封关运作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用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达到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显著提高了开放水平。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全岛封关运作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是自贸港建设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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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确保相关政策落地。
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研究工作,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进行测试实施。
两则《通知》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