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政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零关税”明晰,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货物税收政策敲定

第一财经 2025-07-23 18:01:44

作者:陈益刊    责编:杨志

两则《通知》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

随着海南自贸港将于今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封关,相关制度也逐步明晰。

7月2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两则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的货物税收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这将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线”放开,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管住,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

上述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晰了今年底海南自贸港封关后的具体货物适用税收政策。概括来说,《通知》有三项核心内容: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下称“享惠主体”)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下称“‘零关税’货物”)免征进口税收(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间流通时免于补缴进口税收。

·对“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以及流通至非享惠主体和个人时补缴进口税收。其中,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事实上,上述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在近些年海南自贸港中试行,但封关后政策优惠力度大幅提升。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当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上述新政时称,“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这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23日上述三部门公开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明确,海南自贸港2323项具体进口征税商品名称及最惠国税率。

廖岷还表示,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他表示,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廖岷表示,前述两则《通知》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

“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后续,财政部将持续跟踪了解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适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也将和海南省政府一起为市场主体增进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管理,不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包括提升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廖岷说。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