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两项政策通过财政贴息与金融支持的深度协同,从居民消费需求和服务业供给两端同时发力。
名单外银行也可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寻求突围。
将依法合规开展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工作,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不断加大财政、金融配合,放大公共资金乘数效应;1%贴息比例意味着1元贴息资金可能带动100元贷款资金;将财政金融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
两项贷款贴息政策的年贴息比例均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将承担贴息资金的90%,以“真金白银”减轻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压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