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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大力提振消费离不开地方政绩考核体系优化

第一财经 2025-11-18 21:12:30 听新闻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刘菁

要将居民消费增速、工资增长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这是持续推出的促消费系列举措中的一环。

消费是当前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引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大力提振消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2024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39.9%‌,这一数据低于发达国家普遍的50%~70%水平;而同期,我国居民平均消费率为68.3%。

前者反映居民消费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后者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这两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率占GDP的比重偏低,同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七成已经用于消费。这意味着,居民人均消费率提升空间相对有限,而居民消费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大部分已经用于消费,继续采取各种刺激消费措施所取得的成效,恐怕比较有限,必须寻求更系统、更根本的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整体经济结构更偏向生产,而不是更偏向消费,这与地方政府“重投资、轻消费”的惯性思维有关。对地方政府而言,基础设施建设等是见效快的“硬投资”,而消费环境建设则是周期长、见效慢的“软投资”。因此各地在争创经济佳绩之时,过去往往就更为注重快的方面。

由此,要持续提振消费,可以用好考核这一指挥棒。可将消费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将注意力从短期GDP增长转向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居民信心并促进消费。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是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

而促进消费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改进科学高效的政绩考核体系势在必行。

将居民消费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一是要将提升居民消费率落实到考核中。地方政府要持续加大对消费领域的投入力度,改变固有思维,真正实现“让消费在经济发展中起基础性作用,让投资在经济发展中起关键性作用”的目标。当消费领域投资逐步扩大时,也就意味着消费领域发展潜力的持续增强。

要加强投资于人,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等。

二是要不断增加居民收入,加强居民消费能力。有专家建议,今后要将居民消费增速、工资增长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

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尤其是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稳定既有就业者、吸收更多就业者,在合理的范围内实现居民良好的薪酬待遇等,意义都十分重大。包括如何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都需要各地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从而踏踏实实地发挥出提振消费的作用。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

当前,有关方面的政策制定正在加强和逐步落实中,还需要加以完备。地方考核机制的建立也散见于各类文件中,还未形成强有力的制约体系。

比如,国家统计局要求,要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动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以上诸多措施如果缺少问责体系配合,对地方政府也就缺少约束力,对于执行力度而言就难以保证。

当消费成为拉动经济最重要引擎时,将促消费纳入地方考核就成为必然选择。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引导地方政府树立以促消费作为重要权重的政绩观,我们不仅能释放内需潜力,更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深刻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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