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所谓“双高”是指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一些机构通常将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视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包括头部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一直是税务监管重点对象,并不断被强化监管。
早在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在部署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时要求,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并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近年来,税务部门对“双高”人员中针对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揭露其相关偷税手法等。
比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披露,车评头部网红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最终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在北京市税务局披露的陈震偷税案细节中,陈震高收入与低纳税情形严重不符引起税务部门关注,在经税务约谈后,陈震声称已完成了以前年度的自查补税,但经查他仍通过空壳工作室等方式存在偷税。
除了明星网红之外,今年一些境外收入未依法纳税的人员也被要求补税。税务部门除了加强对“双高”人员监管和曝光之外,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及人群也出台了制度性政策堵漏举措。
比如今年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从而强化征管,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
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在上述会上表示,《规定》实施后各方面反映良好,实施中得到了广泛支持,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刷单”来虚增业绩和流量等内卷行为开始减少,平台经济秩序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