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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封关运作。封关后,海南岛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同时,作为探索当今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载体,海南自贸港承载着将制度型开放向纵深推进的战略使命。
日前,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表示,要以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引领,优化自贸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发挥制度型开放“试验田”作用,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制度型开放工作时明确,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的提法最早出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当时提出“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之后在很多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包括不久前出台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制度型开放都反复被强调。可见这是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后的重点工作内容。
促进制度型开放,要在关键方向和重点领域上持续取得突破性进展。
制度型开放与传统意义上的对外开放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制度型开放的重点是加快与高标准国际通行规则的相容相通,要把规则“引进来”,并尽快制定从国家、行业到主要企业层面的应对策略和实施路线。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把外资引进来、把商品卖出去是重要方向。现在形势出现很大改变,推动国内制度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深度衔接,以开放促改革、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成为了开放面临的重要任务。
专家建议,海南自贸港要进一步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十五五”规划建议和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都强调,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几方面显然是制度型开放的重点领域。
同时,促进制度型开放要体现在促进产业发展上。
其中包括服务产业、数字产业、绿色经济产业、金融产业等诸多方面。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党组发表文章提出,要在电信、教育、文化、医疗、金融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新的开放举措。
2024年11月,我国实现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清零;商务部今年4月印发的《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取消电信行业应用商店、互联网接入等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等措施。
这表明,无论是我国占据绝对优势的制造业,还是较为敏感的电信服务业,都已经逐步通过制度型开放在与国际规则加强接轨。
此外,要注意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展开。
海南自贸港被定位为一个重要的制度型开放“试验田”,旨在通过压力测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示范。
数据表明,围绕经济、生态、社会、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改革,海南已推出173项制度创新案例,其中37项向全国推广。
而这只是一个开端。今后海南自贸港还需推动国内制度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深度衔接,尤其是在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取得更多值得全国推广的经验。“试验田”的定位一方面要求大胆创新,突破阻碍制度型开放的各种窠臼,另一方面要求取得更多实际成果。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将对我国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重要样本。这个“样本”需要在制度型开放方面以更大决心和工作力度克服制度型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在关键方向和重点领域取得更多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