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区域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优化光伏发电用地税收政策

第一财经 2026-03-05 15:10:40 听新闻

作者:李秀中    责编:杨志

建议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作为光伏行业的龙头企业,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近年来持续在全国两会上提案建议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今年全国两会上,刘汉元针对近期光伏发电项目税收追征问题,建议优化光伏发电用地税收政策,明确计征标准及征收程序。

刘汉元表示,近期,全国多地开始对光伏发电项目追征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称“两税”),许多存量项目面临远超自身承受能力的税收负担,新增项目则由于算不过来账而取消投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发展。

他介绍,光伏用地的税收政策一直未明确,执行口径处于模糊状态。经测算,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两税”的负担率(“两税”税额/项目总收入)按租赁全面积算最高,将达到40%-45%;按光伏阵列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25%-30%;按投影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10%-15%,以上负担率还不包括部分地方追征项目的税收滞纳金。

刘汉元表示,如按以上标准征收,光伏项目可能无法承受超出自己实际能力的税收负担。同时,随着税收监管日益趋严,一些地方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与追溯检查。这影响了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基于以上分析,刘汉元建议:

一是,建议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尽快研究并明确光伏电站所涉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占用面积、占用时间等关键性政策执行口径,明确和通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互机制,完善征收程序,增强用地与税收政策的确定性。涉及“农光互补”“渔光一体”等光伏复合项目,建议按照桩基面积征收。

二是,建议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光伏发电项目由政府“核准制”变为“备案制”,源于政府治理理念升级带来的行政审批方式优化,但这并不改变其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也不影响其推动能源革命和“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作用。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