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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周燕芳代表:上海示范性团险产品有望集成多项税优政策

第一财经 2026-03-07 10:02:35 听新闻

作者:吴斯旻    责编:缪琦

今年上海将推动出台示范性商业团险产品

“未来五年里,社会保障面临两大考验:一是随着老龄化、少子化加深,退休人口占比将有所增加,社保资金维持收支平衡和提升保障效能的压力加大;二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将进一步成为居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这两类从业者已分别达到2亿和8400万群体规模,但他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尚不足50%。”

基于上述观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6日在全国两会上海市代表团全体会议开放日现场作代表发言时表示,“十五五”期间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商保。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至少12处提及“保险”。其中,在部署年度工作时,报告首次点名“商业健康险”,并将之与推动创新药械发展相联系;多次谈及“养老”,并明确“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周燕芳开放日活动后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是近年来第一次非常明确地提到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险。行业对此倍受鼓舞,未来仍需要行业企业以更大的产品创新力度,回应社会民生关切。

围绕商保在医疗和养老领域创新的下一步,她在专访中提出三点建议:其一,扩大商保对创新药械的支付规模,加快发展与基本医疗相衔接的新型示范性团险产品,提升商业医疗险(下称“医疗险”)的筹资规模和筹资效率;其二,更好发挥商保参与政策性长护险的优势,减少商业保险机构(下称“保司”)顾虑;其三,在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探索发展更加灵活、便利的年金制度,加强对灵活就业人群养老保障。

新型团险有望集成多部门支持性政策

在周燕芳看来,商业健康险(下称“健康险”)发展的核心在于坚守保障属性。回归这一本质,保险行业希望健康险的保费规模出现一个更快增长,切实提升其对社会医疗卫生费用的分担能力。

从这一点出发,周燕芳认为,应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体系。而在医疗险逐渐超过重疾险,成为推动健康险保费规模增长主力的背景下,占据医疗险市场份额更大的团险,就成为扩大健康险覆盖范围、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一大着力点。

至于以普惠、带病体可投保、普遍含特药目录为特点的惠民保,周燕芳说,据估算,2025年全国惠民保业务规模约200亿,仅占当年全国健康保险行业保费9500亿的2.1%,后续较难实现大规模发展,带动创新药械产业发展动力有限。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数据,2024年健康险保费收入达到9774亿元。这一年,被不少行业人士认为是健康险发展的一大拐点,随着市场重拾增长动能,有行业预计次年可“冲刺万亿规模”。但根据该局最新数据,2025年健康险保费为9973亿元,仍未突破万亿大关。

周燕芳进一步提及了一组来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2025年商业健康险对创新药械的总赔付金额约为147亿元‌,同比增长18.5%,但预计占比并无显著提升。“总体看,由于基本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在筹资规模上的巨大差异,基本医保仍为创新药保障的核心支付主体”。

在此背景下,去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健康险行业提出一个五年目标:到2030年,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团体健康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协同发展,满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多样化需求的多层次健康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为落实这一目标,要 “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大力推进团体健康保险发展”。

“理论上每个人根据自己需求只需要一份医疗险就足够了,多买了也不可能多赔,健康险赔付以实际医疗费用作为上限。但现实中政策和产品都是碎片化的,不同政策惠及不同产品,不同产品覆盖不同保障责任。相比之下,团险在筹资效率和规模上具有优势。”周燕芳说。

团险的规模优势一方面让它在覆盖带病体、避免“逆选择”风险上优于个险。由于风控手段更多,保司更有可能在产品定价时以较为普惠的价格优化保障责任;另一方面,可以让“虽多但散落在不同产品上”的支持政策集成在同一产品上,提高政策效能。

周燕芳解释说,目前,健康险领域已出台多项鼓励支持政策,包括:企业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税优健康险产品,每年可享受2400元限额的税前扣除;多个地区已支持职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甚至可拓展至家庭成员。但这些政策对应不同产品和场景,未形成政策合力,反而容易造成医疗险的碎片化发展。

自去年开始,上海持续进行新型团险示范性产品的研究。2026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推动出台示范性商业团险产品,完善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做好与国家商保创新药品目录衔接,加大对创新药械支持”。

据周燕芳介绍,团险创新的核心难点在于不能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

她说,按照初步设想,上海新型团险示范性产品将建立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出资的模式,也即用人单位为职工或其近亲属投保的经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团体健康保险,保费可以由单位与员工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与此同时,新团险有望集成各项税优政策,包括前述“企业支付部分可在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予以税前扣除”“个人支付的部分纳入2400元/年的税优额度”等,以切实减轻企业与个人缴费负担,最大化政策效果。“从长期来看,随着团险保障覆盖面提升后,企业为员工所缴纳的社保支出也有望下降。”周燕芳补充说。

此外,她还提到,新团险产品允许企业职工为其家属购买并将以“加油包”的形式,允许企业职工升级保障责任。前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健康险对于高龄、带病体保障的不足,加大带动投保规模,后者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团险对创新药、原研药等的覆盖,满足多层次商业医疗保障需求。

商保承担政策性长护险面临亏损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医保工作时提出,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长护服务供给。鼓励商保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这意味着在历经近十年试点后,政策性长护险今年即将在全国推开。

周燕芳认为,商业长护险目前仍面临定价大考,其发展一定程度上依托政策性长护险先“提高认知”“打开需求”。而政策性长护险的发展离不开商保补足社保经办力量的不足,但保司参与意愿仍待更多政策破局。

周燕芳表示,长护险试点以来,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模式。目前,各个开办城市均确立了“政府经办为基础,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商合作的新机制,采用医保部门主管、保司承办的管办分离模式。其中,上海、宁波、广州、福州等城市采取“资金不转移,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保司经办;成都、南通、天津、南宁等地采取“资金转移,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保司经办;其余40余个城市采取“资金转移,风险共担”的方式委托保司承办。

但长期护理保险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体制性和经营性问题相互交织。不少保司在经办过程中面临经营可持续性不足、保本微利原则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周燕芳认为,商保经办可持续性问题核心在相关的财务管理和费用列支上。

具体来说,长护险作为政策性保障业务,医保部门明确要求商业机构坚持保本微利原则。目前,长护险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专用资产折旧、租赁费等占保司整体筹资额度的4%左右。

与此同时,失能失智老人评估标准、保障标准的全面性和灵活性不足以及优质护理服务供给资源和能力不足等,也均影响长护险的可持续发展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积极性。

对此,周燕芳建议,一方面要减免政策性费用。对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司实施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保险保障基金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保司政策性业务运行成本,切实落实保本微利原则;另一方面,可借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管理模式,对相关保司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保险业务严格分离。此外,应允许保司有更大空间发挥专业优势,承接更多经办管理服务事项。

探索建立新就业人群的专项年金

人口结构、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变化,催生健康险的创新转型,也同样促进保司们加快养老保险领域思变的步伐。

在周燕芳看来,“十五五”期间,要想进一步发挥商保在社会保障中的优势和作用。一个重点可探索方向就是:利用商保灵活且可定制化的优势,为新就业人群创设专项年金。

她提出,目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群普遍存在因缴费成本较高而不愿加入职工养老保险的痛点问题。

周燕芳举了一个例子:若以个人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个人根据缴费相应基数缴纳20%的费用。以上海为例,自2025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上限为37302元/月,下限调整为7460元/月,若按下限缴纳,需要每月缴纳养老保险1492元,其中597元计入个人账户。

“但由于这一群体普遍存在收入不稳定、雇主不确定、职业流动性强等特点,半数以上人员月收入达不到缴费标准,按此标准缴费对他们的日常支出造成较大压力。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连续15年的缴费规定,难以匹配其就业生活流动性需求,因便携性不足而导致参加意愿不强。”周燕芳认为,这类群体社保覆盖率不足的核心原因在于现有制度设计与之职业特点不相适配,且个人缴费负担较大。

对此,她认为应在上海等新就业形态分布广泛,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成熟的超大特大城市率先试点,探索发展更加灵活、便利的年金保障措施。

周燕芳建议,探索建立新就业人群的专项年金,采用缴费确定型模式,将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缴费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打通户籍和地域限制,账户随人走,不因跨平台流动或跨地区转移而中断或改变,实现保障的“可携带性”。

而针对平台就业人员,她还进一步认为,应该构建政府、企业与个人的筹资共担模式,探索建立“按单计提”机制,从平台服务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缴费支持,政府可对低收入个人给予适度配比补贴。从长期来看,此专项年金还需从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平台就业群体等,进一步向网络主播、网络作家、自媒体人员、自雇人员等其他人员拓展,逐步形成覆盖高、中、低不同收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养老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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