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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智能经济的制度竞争时代已然开启 | 一财大V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财经 2026-03-11 14:58:59 听新闻

作者:崔丽丽    责编:高雅馨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从技术应用迈向生产关系系统性重构的经济形态塑造新阶段。

(本文作者崔丽丽,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进入“形态塑造”新阶段。这一部署既是对“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化拓展,更是对数字经济演进规律的深刻把握。

人工智能从“技术应用”到“经济形态”的质变是国家级战略的跃升。报告连续三年部署“人工智能+”,今年更将目标提升至“智能经济新形态”,体现了政策逻辑的跃迁。代表委员多聚焦算力基建与智能体应用,而从经济学视角审视,智能经济的本质并非技术迭代,而是生产关系的系统性重构——人机协同重塑劳动形态,数据要素重构分配机制,跨界融合再造产业边界。

国家战略提升,亟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突破。周鸿祎委员提出打造智能体开放平台,楼向平代表建议建设数据要素新型试验区,均指向同一核心命题。当前智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已从“算力不足”转向“数据要素焦虑”。中国智能经济要走出区别于美国“算力堆砌”模式的差异化路径,必须在数据应用的定价、确权、入表等制度创新上取得突破。

上海在未来智能经济生态中的定位,要从“应用示范”迈向“制度创新”高地。上海两会提出加快形成“跨域合作、跨界融合”的智能经济新形态。建议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一是建立智能体分级分类治理框架,明确备案、审计、问责机制;二是制定人机协同劳动标准,界定智能体参与生产时的权益分配;三是探索智能体法律人格制度,为智能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法理基础。

两会期间,“龙虾”也在中国火了起来。在智能体焦虑的裹挟下,如何保证使用的安全性,智能经济的制度竞争时代已然开启。当智能体逐步演进为“经济主体”,将触发产权、税收、劳动法的系统性变革。中国智能经济的国际竞争,归根结底还是“制度软实力”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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