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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最近,舆论场上出现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对于降价促销、平台获客,或者新竞争者进入某个行业,动辄扣上“内卷”的帽子,加以批评甚至阻止。这种情况在新能源汽车、电商与即时零售、餐饮与茶饮、直播带货等行业尤其明显。这是一种“反内卷”扩大化的表现,属于对政策的误读和执行过头,需要及时纠偏。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尹艳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明确指出,整治“内卷式”竞争,“不能将所有降价行为都贴上‘内卷’标签,必须警惕‘一刀切’思维,避免政策执行中的泛化和污名化”。这番话切中要害。“反内卷”政策的本意是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将所有价格竞争一棍子打死。如果把正常的价格调整、市场促销都视为“内卷”,实际上是混淆了良性竞争和“内卷式”竞争,把政策理解窄了,执行偏了。
良性竞争和“内卷式”竞争有本质区别。良性竞争是技术、质量、服务、品牌方面的竞争,企业通过优化效率、技术创新或规模效应降低成本,进而主动降价,最终把蛋糕做大。这种竞争带来的是行业整体升级,消费者获得更好体验,商家找到新的增长空间。而“内卷式”竞争是同质化竞争,缺乏技术或模式创新,只能通过低于成本的降价抢占存量市场,最终导致行业生态恶化,参与者陷入“谁降价谁亏损、不降价没订单”的两难境地。
良性竞争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拿即时零售市场来说,商务部研究院测算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即时零售市场规模达9714亿元,较上年增长1900亿元,增速达24.3%。市场扩容的红利正向低线城市释放,春节期间部分县域订单增长数倍。这正是多平台良性竞争带来的增量效应,而非存量的简单重新分配。新平台进入市场,不是从既有盘子中切走一块,而是让整个市场变得更大、更活跃,让过去不习惯线上消费的人群也开始尝试,让过去没有即时配送服务的地方也能享受到便利。这是真正的市场增量,也是良性竞争的价值体现。
“内卷式”竞争则存在多重危害。一是扰乱价格信号,使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当价格低于成本成为常态,消费者无法根据价格判断真实价值,企业也无法通过合理利润维持运营。二是挤压企业利润,使其无力投入技术创新。没有利润就没有研发,没有研发就没有进步,行业最终陷入低水平重复。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低价低质产品充斥市场,看似便宜实则吃亏——这也是最大的危害。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内卷式”竞争,同时始终鼓励良性竞争。在“反内卷”过程中,关键是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竞争,避免“一刀切”。见到降价就认为是内卷,见到新平台入局就喊停,这是“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政策执行要精准,该打击的是违法违规行为,该保护的是正常的市场活力。如果因为担心“内卷”就把所有竞争都限制住,反而会阻碍市场优胜劣汰,让低效率企业得以苟延残喘,让高效率企业难以脱颖而出。
现实中,这种不良倾向已经出现。个别地方、个别行业误用、滥用“反内卷”规则,误伤了遵从良性竞争的商家,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合理降价让利消费者,是应该支持的;如果有人打着“反内卷”的旗号,实际是为了搞垄断,才是要反对的。后者的行为因为包裹上了政策的名义,对普通消费者有较强迷惑性,如果不注意甄别,很容易被它“带到沟里去”。消费者真正需要的是充分竞争带来的实惠和选择权,而不是少数巨头垄断下的“没得选”。
《吕氏春秋》有言: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创造性破坏”。这些智慧早已为现实反复证明。市场要避免变成一潭死水,就得在竞争推动下持续流动、新陈代谢;本该放开竞争的行业一旦失去竞争,就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价格水平上升,创新停滞,最终损害包括垄断者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
因此,持续推进“反内卷”工作,切记注意区分良性竞争和“内卷式”竞争,避免“逢降价必反”。该规范的规范,该保护的保护,让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让创新者、实干者获得应有回报。政策制定者要精准施策,执法者要避免过度干预,舆论场也要理性发声,不随意给正当竞争贴标签。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高质量发展,让市场活力充分涌流,消费者福祉持续增进。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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