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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4月10日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这次创业板改革力度很大,提出了多项核心举措,包括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支持未盈利优质创新企业;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及股权激励制度;引入做市商等交易机制,深化投资端改革;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允许“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等。
正在推进的创业板改革,一个显著的特征是不断拓宽和护航投资者选择自由的空间。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将尚未盈利的企业纳入投资者选择菜单,并将其细分成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两套上市标准,无疑将丰富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选择,让更多符合投资者诉求的优质上市资源进入创业板。
同时,引入做市商等交易机制,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及相关ETF和期权等,则又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风险管控工具和风险缓释工具,使创业板在IPO资源拓宽、风险敞口放大的同时,也让市场投资者风险管控选择更多。
这次深化创业板改革在思路和基调上体现出这样的进步,即监管部门在严控IPO准入门槛的同时,进一步倾向于系统性提升市场的风险管控、风险定价和风险缓释能力,为各大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更多投资自由度,并开始注重市场主体的自律自治能力。这显然会进一步提高市场的灵敏度和包容性,提升整个市场的风险定价、管控和缓释能力。
创业板改革拓宽的市场自由度,还表现在储架发行制度的推进上。“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储架发行制度,不仅有助于为上市公司提供多窗口的融资机会,而且有助于为市场的充分定价提供更多试错容错等空间。供需的对等博弈,能让更多货真价实的公司在市场中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市场的自律自治能力,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使好的投资标的真实显示其稀缺性。
同时,储架发行制度传递的另一个风险可控预期,是对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现象,从准入为主的点状监管,升级为全生态链全天候的带状监控,拉长了试错容错纠错的管道,降低了带病申报等的边际发现成本和边际收益,这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和护卫市场的定价自由,提高造假者的造假门槛。
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下称“地方政府推送”),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市场对拟上市企业信息的捕获空间,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使市场定价更丰富,更能体现各方的偏好诉求。地方政府具有属地治理的地域优势,对企业真实信息的把握更具优势,这使得将地方政府推送作为参考指标,有助于扩大市场捕捉信息的开放程度。
当然,试点地方政府推送的聚焦点,并不单是信息捕捉范围的扩容,也非地方政府拥有的拟上市企业特有信息,其核心聚焦解在于如何构建激励约束兼容的机制,将地方政府纳入一个合作博弈的框架机制中,避免地方政府为自身利益而进行选择性信息筛选。
让更多本地企业上市,意味着有更多本地经济的触角接入资本市场,成为当地经济的加油站,因此地方政府推送本身具有内生激励性,这种内生激励效应确实也容易让人担忧地方政府的信息可选择披露,甚至报喜不报忧等,为此要严防地方政府推送异化为市场噪声。这就需要提供一个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比如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可推出诚信档案机制,对地方政府推送进行可信度打分等。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创业板改革是一场与时俱进的资本市场革新,随着AI等科技革新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企业生命周期正发生变化,成长期正成为企业的决胜期,这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的系统性前移,进而放大资本市场的风险敞口,并重构资本市场的风险迁移矩阵。
资本市场的这种深刻变化,意味着单纯通过准入管控很难真正有效规范市场日益复杂的风险漂移,亟须为市场注入更多风险管理和缓释工具,提高市场的风险发现、识别、定价和吸收交易能力,真正提升市场的风险交易质量和水平。唯有投资者的选择自由得到充分尊重,风险才能在市场得到真正有效的防范、释放,资本市场才能驶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