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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直流破冰跨区输电权交易,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再进一步

第一财经 2026-06-04 21:31:13 听新闻

作者:郭霁莹    责编:胥会云

这一投资收益范式,有望推广至其他跨省直流项目,并提振社会资本参与电网投资的信心。

在全国电力市场建设逐步深入背景下,国家电网(简称“国网”)与南方电网(简称“南网”)之间的跨区输电通道开始告别传统“一线一议”“一事一议”纯电能量交易模式,探索以更高效且公平的机制挖潜输电通道容量。

近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云霄直流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依托《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下称“方案”),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

云霄直流通常指闽粤联网工程中的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是国网与南网之间首条跨省纯互济模式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总投资32亿元,额定容量200万千瓦,直流电压等级±100千伏。该通道于2022年9月末投产,换流站向东接入福建电网500千伏东林变电站,向西接入广东电网500千伏嘉应变电站。

不同于传统跨区输电项目,云霄直流采用单一容量电价机制,全年固定容量电费2.3亿元,由福建电网、广东电网各分摊50%,纳入当地输配电价疏导。过往其他省份市场主体借道要付2.56分/千瓦时的固定费率。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类“一口价”交易模式或导致通道在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时段出现通道争抢、用电低谷期富余容量浪费的情况,尤其是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环境下,华东部分时段缺绿电、南网清洁能源电力外送受制于通道定价机制等问题将日渐突出。

“站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角度看,过去跨区输电通道建设解决的是‘有没有路’的问题,而在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背景下,则更要关注‘路怎么用、由谁用更有效率’的问题。”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驻会副主席刘泽洪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长期以来,我国省间现货、绿电、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的都是电能量,而输电容量主要依靠计划和调度配置,收益主要靠固定过网费,既没有形成独立价格,也缺乏市场化竞争机制,输电通道时段稀缺价值难以充分体现。

从新规细则看,方案严守“安全为锚、稳妥为要、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核心原则。在交易方式上,经云霄直流的优先发电计划,享有通道优先使用权,保障了基础送电需求和电网安全。闽粤互送的市场化增量交易,可优先使用除优先计划外的富余容量。交易标的则聚焦满足闽粤基础互济需求后的通道富余容量,将其以市场化竞价方式配置。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下限按照通道准许收入暂定为25.6元/兆瓦时,上限暂定为每兆瓦时100元。同时,非闽粤主体反向交易不得变更整体潮流方向,牢牢守住电网安全运行底线。

费用结算与分摊方面,方案要求输电权成本由购电方承担,所有成交电能量叠加潮流不得低于通道最小运行功率。交易产生的全部输电权收益归集至闽粤联网电力运营公司,全额按照各50%的比例冲抵两省容量电费,成本节约红利最终传导至两地工商业用户。

“这是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开放交易的市场化手段,激活通道潜力、挖掘输电价值的有益探索。”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原发展策划部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陈志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从行业规律来看,新建直流通道投产初期常面临利用率不足的问题。例如,山西“晋电外送”核心通道雁门关-淮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雁淮直流),在投产初期也曾面临利用率偏低的困境,后续通过扩大交易规模,实现了通道利用率的有效提升。

更为关键的是,云霄直流作为横跨国网、南网两大电网的跨区工程,其市场化探索具有示范意义。陈志梅表示,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此举恰好契合了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跨电网经营区域常态化交易的契机,两网资源打通后,将形成更大范围的调度规模,提升全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刘泽洪同时指出,与欧美成熟市场以金融输电权(侧重风险对冲与阻塞收益分配)为主不同,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坚持物理输电权路径,将输电权与电能量交易深度融合、联合优化出清,更适配国内电网安全运行与新能源高效消纳的需求。在他看来,这项改革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从单纯交易电能量,迈向“电能量交易+输电资源配置”协同市场化的新阶段,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补齐了关键制度拼图。

此外,在“十五五”全国电网万亿级大投资背景下,云霄直流形成的定价、结算与成本分摊范式,或有望复制推广至其他跨省直流项目,进一步提振社会资本入局电网投资的信心。

陈志梅表示,直流通道的投资回报主要依赖电力输送收益,国网区域内已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直流项目建设。若云霄直流能通过市场化交易显著提升经济利用率和投资回报水平,将为这类大额投资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造成熟经验与有利条件,共享能源发展红利。

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领域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今年,一些特高压项目正通过投资入股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参与。1月至2月,甘肃省、青海省能源局陆续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疆电入川、陇电入川等特高压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准许资本收益率为5%。据公告,这两项工程总投资额分别为311亿元、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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