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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便利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运用的政策将从试点走向全国。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于2026年9月14日起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由试点推向全国。
此次改革搭建起分层分类的本外币资金池制度体系,与2025年12月全国落地、服务大型跨国企业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形成错位互补格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精准聚焦、覆盖中小规模跨国公司。
《通知》直击企业经营痛点,推出多项优化举措:将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落地,对自贸区内企业实施更低的建池门槛;支持企业集中归集、自主调配外债与境外放款额度,一体化管理本外币资金,优先推广人民币跨境使用;简化备案流程,由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两套资金池错位互补的制度安排,为不同体量跨国企业提供灵活的跨境资金管理渠道与便捷业务模式,有利于跨国公司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
双版本资金池错位互补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允许跨国公司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随着我国市场主体“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大量跨国企业、涉外集团产生跨境资金集中管理需求。人民银行、外汇局分别于2015年、2019年先后出台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相关政策。
此后,为更好支持企业用好资金池政策,同时解决既有资金池版本较多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跨境调拨额度高、便利度高,已于2025年12月推广至全国。
本次全国推广的为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要面向广大中小规模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低、备案流程简化。2023年,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北京、广东(含深圳)试点,截至2026年6月末,已有260余家跨国公司备案该业务,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超5500家。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试点过程中,根据市场主体诉求,优化备案流程、额度管理、资金划转相关规则,完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经过试点实践检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运行平稳、市场反馈良好,制度框架、操作流程、风控体系均已成熟,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
从局部试点推广为全国实施,其意义不止于政策适用地域的扩大。业内专家认为,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全国推广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提供了稳定的规则预期,两个版本资金池形成错位互补,面向更广范围跨国经营主体,为企业统筹境内外本外币资金提供普惠化政策路径,也是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实践。
自贸区内企业建池门槛更低
本次全国推广的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政策突破之一在于优化准入标准、扩大覆盖范围。
《通知》设置了二选一的达标条件,满足外汇资金池和人民币资金池门槛其一即可: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亿元人民币;或者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同时境外成员企业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等值 2 亿元人民币,满足任意一项即可申请备案。
主办企业为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跨国公司,门槛进一步减半:国际收支规模门槛降至3.5亿元,营收门槛调整为境内5亿元、境外1亿元。
门槛减半的政策红利已在试点实践中充分显现,新加坡跨国企业华美资源集团就是典型案例。该集团主营镍矿、铁矿、有色金属等商品贸易,依托广州南沙自贸区布局国内业务,随着跨境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企业高效调拨境内外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多。
传统模式下,企业跨境资金调拨需逐笔登记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难以匹配经营发展节奏。同时,由于集团境内业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境内企业营业收入合计超过5亿元但不足10亿元,无法满足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准入门槛,但适用试点地区自贸区准入门槛减半红利。
企业以旗下南沙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于2025年12月成功备案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以来,已通过该资金池跨境调拨资金超1亿元,成功实现了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本外币资金的有效归集与合理运用。
华美资源集团认为,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允许注册在广州南沙等自贸区的主办企业,准入门槛相较于区外减半,体现了政策的倾斜支持,有利于形成“政策吸引企业、企业用好政策”的良性循环,推动跨国集团将更多财资功能及区域总部布局在重要区域。
直击企业汇兑痛点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整合本外币管理体系,统一原有人民币、外汇两套独立资金池管理规则,实现账户管理、资金归集、跨境调拨、轧差结算一体化运作。
简单来说,就是跨国公司集团把境内成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集中到主办企业统一处理,日常收付实现“先内部轧差、后净额结算”,直接压缩集团整体外币交易规模,缩小汇率风险敞口,减少汇兑损失与交易手续费。
物流巨头顺丰集团在未入池前,是由各子公司独立办理结售汇,集团汇率敞口居高不下。2024年8月,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试点后,将160余家境内成员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统一集中至主办企业办理,近一年通过轧差净额结算,节约财务成本约166万元人民币,缩短结算时效1个月,汇率风险敞口大幅降低,外汇收支效率成倍提升。
《通知》还规定,跨国公司任一时点外债和境外放款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其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其中,跨国公司外债和境外放款风险加权余额计算公式中,引入币种转换因子,为0.5。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目的是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开展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具体体现。
当然,便利不等于放松监管。政策在赋予企业资金调拨、轧差结算便利的同时,还配套了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托双版本分层互补的资金池政策体系,充分兼顾大型、一般跨国企业差异化财资需求,持续优化跨境投融资营商环境,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稳步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