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10月26日,胖东来发布“公示”,曝光近期三起顾客侵犯员工人格尊严的事件。公示显示,针对辱骂、推搡甚至殴打员工的顾客,胖东来除了取消其会员资格,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还已经或即将通过诉讼追究侵权责任;同时,对受委屈的员工给予1万至2万元的关爱补偿。
根据公示描述:8月22日在新乡超市,顾客王某某在限流处闯岗,拍打、推搡,甚至用手臂环住员工脖颈;8月23日在许昌超市,顾客张某某用手掌击打打包核对商品的员工,推搡上前制止的保安;9月3日在许昌超市,顾客李某某插队被提醒后,辱骂收银员及到场处置的主管。
在这三起事件中,公安机关分别以扰乱公共秩序、故意伤害、侮辱为由,依法对当事顾客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可见这并非胖东来的一面之词。胖东来认为,“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如果只是道歉或简单地惩罚处理,受害者的尊严和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和释怀,还会伤害社会的安全、信任、法治秩序与文明底线”,因此,公司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员工尊严。
胖东来的做法赢得外界普遍赞赏。它改变了人们对服务行业处理类似冲突时常常和稀泥、板子只打员工的固有印象,向外界宣告:公司绝不盲目、无原则地退让,而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以人为本。作这种选择需要勇气。
“顾客就是上帝”,这是服务行业长期秉持的共同理念。在此理念下,企业强调以顾客为中心,尽可能为顾客提供最佳消费体验。这一理念本身没有问题,但一些企业的贯彻执行常常出现问题,容易把“顾客是上帝”绝对化为“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打你左脸,应该把右脸也凑上去”。在这种理念下,一旦员工与顾客发生冲突,哪怕明显是顾客不对,企业也习惯于要求员工“顾全大局”,忍气吞声。
胖东来对这种不讲原则、不讲人道、不讲法治的做法坚决说不。公司清醒地将顾客和员工置于“同为‘人’”的法律地位,指出“尊重和保护人格尊严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真诚、友善的基础”,进而表态“对于任何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无论是员工、顾客、供应商,胖东来都绝不姑息纵容”。
胖东来以服务贴心周到而闻名,但在其经营信条里,服务是交易,尊严是底线,绝不可牺牲底线去换取收入。胖东来的员工需要热情服务,但不用以人格受辱为代价;顾客有权享受最好的服务,但也不是“花钱就是大爷”。辱骂、殴打他人,轻则失德,重则违法,胖东来的反应完全合理合法,也为无原则的“顾客上帝论”纠了偏。
值得指出的是,胖东来也不是“矫枉过正”,一味地偏袒员工。在此次公示的第三起事件中,它在奖励受辱主管和收银员的同时,也明确表示将对员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不文明行为”,按管理制度处理。这说明企业不是搞阵营对立或情绪化护短,而是按规则办事,一碗水端平。这种双向约束,让胖东来为员工“撑腰”之举更有说服力。
当然,支持企业做法,不等于否定顾客的正当权利。只是应注意维权与侵权之间的那条法律界线。构建和谐的消费服务关系,必须回到法治和尊重的轨道——企业守法经营,顾客文明消费,法律托住底线,这就是胖东来这份公示最值得被记住的地方。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