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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生命安全比行业利益更重要
第一财经日报 2009-12-09 09:48:00
责编:群硕系统
社论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一石激起千层浪。针对新国标关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的规定,社会上持续热议。
面对不少责难之声,12月6日,国家标准委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但如本报昨天所报道的,这一说明并未就标准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未能解答外界的主要疑问。
针对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主要的反对意见来自电动自行车行业。中国自行车协会不仅拟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还明确表态新国标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有地方性的自行车协会也出来表态,申请撤销或暂缓执行新国标。
针对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众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也坠入云里雾里,或者说新国标“冒犯”了现实中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不少媒体解读新国标时,称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明年将进入机动车车道行驶,这些报道着实让不少人心中生忧。多数车主于是自行站队,加入到质疑新国标的队伍中。
从过去数天里舆论的讨论来看,人们着重于探讨电动自行车“被标准”的背后,究竟是否有利益在驱使,也讨论了国标委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程序又是否严谨,是否失当。总体而言,在自行车行业看来,摩托车行业为了争夺领地而驱动了新国标的问世,质疑者甚至认为,国标委在其中不排除有追求利益的动机。
这些讨论都是有意义,也是必要的。当行业间的利益博弈日益显现之时,人们并不排斥利益博弈本身,而是痛恨在博弈的背后,是否掺杂了摆不上桌面的“潜规则”。而这种“潜规则”,往往又以堂而皇之的理由来变现。新国标在操作层面的一个现实问题还在于,它在触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利益时,却未能顾及这个行业眼下缺少即刻转身的余地。
但与此同时,我们还是要说,民众生命安全比行业利益更重要。如果观察者正视电动自行车导致事故飙升的事实,就不能不看到,一出生或者说一上路几乎意味着违法的电动自行车,其管理方面确实缺少有效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比照这个规定,现实中正在使用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处于违法行驶的状态。
从全国范围来看,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拥有量越来越大,且由于电动自行车缺乏有效管理,尽管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但行驶速度往往超过法定的最高时速15公里,有骑车者时速达到40公里甚至60公里,如此之快的速度,放大了出现交通事故的比例。尽管电动车出厂时一般都会安装“限速线”,但该装置容易拆除,且多数顾客有此要求,也使“限速线”成为摆设。也正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来,媒体对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多有报道。
必须看到,作为一种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因其便利性、经济性受到了民众的欢迎,这从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达1.2亿辆,就可看出。当然,这只是事物的一面,在另一面,1.2亿辆电动自行车中,多数又是超标车,严格而言,使用者也都是在违法行驶。而在电动自行车转入机动车道上行驶显然不现实的前提下,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只能是疏,而不是堵。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同时又须真正做到限速。
电动自行车能不能做到限速行驶?目前来看,问题有些麻烦。无论是生产商,还是消费者,对安全的问题其实都有所忽略。故此,“限速线”成为摆设,脚蹬子不过用来装样子。管理者也许会说,车辆太多,管理力量不足。显然,这些问题与新国标无关,许多人在责难新国标时,忘记了批评自己。
每个行业的利益,说到底是重要的,那些受到人们质疑的潜规则,也的确该受到谴责。但是,比之这些问题,民众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如果说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定究竟应该是多少公里,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当前应该解决的,则是一个价值问题。
在我们看来,趁着时下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问题的关注,进一步强化管理电动自行车,控制相关事故的发生,倒也不失为一件益事。以一个标准来遏制一个行业的发展,并不妥当,但是,面对众多的超标电动车,也确实要有规范。包括强制安装“限速线”,随意拆卸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组织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进行一定的培训,都是可以作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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