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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新年首降,但却再次遭遇消费税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从1月12日24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这已经是2014年11月底以来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前成品油税负比例已增至45%左右。
这使得国内成品油“十二连跌”也大打折扣。国家发改委同日表示,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降幅从395元和380元,分别缩水至180元和230元,折合90号汽油0.13元/升,0号柴油0.20元/升。
财政部表示,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继续采取“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的调整方式,兼顾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
据介绍,调整后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升至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提升至1.2元/升。“目前各项税收占成品油价格的比重应该提升到44%至45%左右了,在世界上属于中等水平。从主要经济体来看,美国税负水平最低,在15%左右,英国、德国分别在59%、56%左右,而韩国和日本则分别在52%和41%左右。”中宇资讯分析师王金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意味着消费者每加一元钱的汽油,就包含0.45元的税。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同日,国内油价迎来力度空前的“十二连跌”,有20个地区汽柴油价格进入了5元时代。卓创资讯分析师李倩表示,自2009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以来,发改委调价窗口共开启70次,共26次上调、32次下调以及12次搁浅。调整幅度方面,汽油累计上涨725元/吨,柴油累计上涨300元/吨。伴随着2014年7月份以来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暴跌,目前原油价格基本跌至2009年初的水平,而发改委累计调整幅度在经历五年累加之后也基本回到原点。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认为,近期消费税调整措施相对片面,其主要内容是提高税率,征收方式、征收对象等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税费重复计征现象仍将存在。因此消费税调整后期仍将继续,但是预计调整方向将不再是税负水平的提高,而是将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征收方式等内容。
机构认为,结合季节性以及外部扰动来看,短期A股或有一定压力。
为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国家主动出手,全国平均汽、柴油每升少涨0.85元左右。
由于“一税两费”征税对象、税基相同,部分专家认为未来地方附加税总体沿用此前征税范围和税基可能性大,但如何合理设定税率值得研究。
去年政府对消费税改革的表述,重心在于“分钱”;今年的表述,重心转向了“调税”。
国际油价持续走高,3月5日,纽约原油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创下近6年最大单日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