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随着城镇规模(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不断扩大,成为特大镇,即在人口吸纳能力、经济集聚能力和经济规模等方面,已经达到甚至超过过去的城市设置标准,但在行政级别上仍然属于镇级,在管理体制上仍然采取传统的管理农村的模式。
国家发改委今年4月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当前我国很多特大镇具备城市的体量与特征。其中镇区人口超过10万的特大镇有238个,超过5万的有885个。这种行政管理体制限制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解决方案,包括特大镇改革、小城市试点培育、修改设市标准,特大镇设市等。
这些举措是否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将会给当地经济以及中国行政体制带来怎样的影响,未来又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就上述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以书面形式专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高旺。
基层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
第一财经:目前镇改市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应如何设置?
高旺:关于镇改市的标准,目前的设市标准是民政部1993(国发[1993]38号)年制定的,主要涉及非农人口数、比例,非农产值比例及基础设施标准等。对于镇改市的规定是:“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五百元,上解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60%,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高于90%.”
现在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市体系内部的结构已经很不合理,理应修改设市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镇改为市。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就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规划司司长徐林表示,今年准备加快出台设市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合理地设置为市。
一般而言,在我国,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镇可以称之为“特大镇”,特大镇在人口规模上甚至超过了部分县级市。一些人主张以10万人划线,之上设县级市;5万以上人口设镇级市。至于镇改市的标准和条件中,人口密度和规模当然重要,但业态和经济规模也是重要的因素。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镇,人口不少,但缺乏产业的聚集。有不少地区,经济总量不少,但主要来自土地交易,缺乏可持续性的特色产业,只是暂时的虚假繁荣,难以成为“镇改市”的经济指标。
在其他硬件方面,基础设施、环境因素及服务水平都是设市的基本条件。此外,镇改市还应考虑商业传统、历史文化等软件因素。城市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综合体,能够在各方面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样才能“宜居”,吸引人、留住人,形成人口、产业聚集的社区。至于具体的改市条件,应综合考虑各镇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宜过于具体、明晰。
第一财经:小城市试点培育、特大镇改革,设定市标准等(镇改市)这些方案是否可行?会取得哪些成效?
高旺:上述几种思路,可看作目前有关城镇化的具体设想,并进行了一些试验。从若干地方小城镇培育试验的效果看,基本都认为此类改革促进了发展。这主要表现在:试点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增加,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权力下放,百姓便利(青岛李哥庄镇);GDP、税收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生产总值、工业总值、进出口额增长(东莞市长安镇)。
第一财经:上述这些方案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又会存在什么瓶颈和局限?
高旺:国家出台的这一系列方案和政策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一些效果主要是在政府优惠政策和大量投资和支持的条件下,所取得的一些经济方面的短期看得见的效果,长期来看还有待观察。
如青岛在小城市培育项目试验中,在人事、财政、税收、土地指标使用等方面所给予大量优惠政策,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得到下放。这是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的城市化项目,而少有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为什么基层政府对培育小城市和“镇改市”感兴趣,并不遗余力的推动?除了有国家城市化战略的政策背景考虑,主要是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提升的考虑。从前面一些试点地区的宣传看,主要强调的是经济的数字。且不说,特殊的政策和大量的经济支持是否获得了对称的收益;单就征地拆迁、农民上楼等方面看,被动的城镇化,却造成了更多的社会政治冲突。
镇改市应谨慎而为
第一财经:在推动镇改市的过程中,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
高旺:就镇改市来说,它不仅是名称的变化,实则牵涉到体制机制和现代城市管理等一系列的变革,因而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市制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多级,如果再加一层副县级,管理层级过多,必然影响效率。从镇改市与一般行政建制县的关系看,由于市的经济政治地位上升,可能会与县争夺资源,产生冲突,增加管理成本。如果把“镇改市”计划单列,实行省辖县管,权限相当于县级,同样会增加管理成本,也会导致财政上缴层级混乱,及其他方面的冲突。
此外,镇改市后,与所辐射区域的乡镇上是什么关系?如果与原下乡村区域社会领导关系,可能会重复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并没有带动乡村,反而侵夺了乡村的资源);如果城乡分治,则不仅难以实现城乡统筹,也会造成资源争夺与对立,最终限制市镇的发展。
另一方面,镇改市的管理不同于一般建制镇的管理。城市的特点在于人口高度集聚、工商产业集中,教育、文化发达,而且往往也是基层政府的治所,因而社会分工复杂,必然存在着多元的需求,产生了城区分工、垃圾处理、生活服务设施、市政建设与管理等特殊的服务需求。这就需要诸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维护、环境绿化、公园、学校、商店等服务设施,及政府的城市管理、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的适应。“小城市”项目多,任务重、人员不足,这不仅需要增加行政管理的成本,更需要规划、建设、金融等城市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供给。而这些方面都面临着一些瓶颈因素。
第一财经:简政放权、扩权强镇的核心和方向在落实过程中会存在哪些困难?
高旺:从试点县镇的扩权强镇实验看,大多通过委托、授权、代办等方式,授予了行政审批、监督服务事项等一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但对小城镇发展最为关键的城市规划和土地指标调配权限没有下放,部分权限镇级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主体资格,遭到执法对象的抵制,从而制约了实验镇政府的职责履行和社会经济发展。因而,“即使被赋予了与县级几乎对等的行政权限,这些特大镇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和挑战。”上述体制带来的困境,必然限制镇改市所能取得的预期效果。
从基层社会经济基础看,尽管试点镇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农村地区社会组织还很薄弱,具有能够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还很弱小,因而市场化及多元融资模式的公共服务模式的效力有限,多中心的城市治理模式难以行得通,因而城镇政府的治理不得不依靠行政的运作,从而又难以摆脱上述的行政困境。
因而,镇改市应谨慎而为,采取渐进的策略,避免大呼隆的一齐上马。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先行先试。条件不足的地方,可以先行对大镇进行改革,扩大镇的管理权限。
第一财经: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镇改市领域,将来会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高旺:从长远看,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基本方向。通过发展小城镇,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是必然的选择。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受到全能政府观念和官本位思维的深刻影响,认为权力是无所不能的,靠行政的推动,没有什么做不成的,因而往往不考虑当地的实际条件和现实基础,盲目地搞“拔苗助长”式的升级冲动。
如前所述,这种行政主导的镇改市实验,往往带来严重的后果。因而,以镇改市为中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谨慎而为,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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