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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P2P管理办法 网贷“十三禁”出台

第一财经 2016-08-24 15:22:00

责编:林洁琛

银监会等四部委正式发布P2P管理办法,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禁止网贷机构发售金融理财产品;规定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

24日下午,银监会等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禁止网贷机构发售金融理财产品;规定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对网贷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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