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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绮委员:建议开放“婚姻状态”查询

东方网 2018-01-24 11:29:00

责编:孙祺

黄绮委员认为,虽然民政部门可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但试想如果仅仅对一个人有好感,准备进一步发展关系时,是不可能开口去向对方索要婚姻状态证明书的。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妇联副主席(挂职)、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委员提交提案,建议民政部门开放对他人婚姻状况的查询,查询的内容仅仅涉及是否处于“婚姻状态”中。

“男女双方欲建立恋爱关系时,其实是无法得知对方确切的婚姻状态,只能靠熟人间的打听和向所谓的知情人了解情况,但了解的结果是否可靠和真实就不得而知了。”黄绮委员告诉东方网记者,在“婚姻状况是个人隐私”的社会主流之下,目前除了当事人本人告知(包括填写履历表也是一种告知),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得知,而本人的告知是真是假也是无法查明和证实的。

一个人的“婚姻状态”是否有必要在社会交往中让旁人了解呢?黄绮委员认为有必要的,尤其在准备谈婚论嫁的双方之间,绝对有事先了解的必要。“就比如买房的时候,都要提前了解房子的状况,是否有备案,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同样的,选择结婚对象时,对方的婚姻状态也十分重要,一定要有可靠的了解。”

她在提案中指出,目前的现实是,双方在恋爱的整个过程中,在努力发展双方关系的同时,对于最基本的相关信息即对方在婚与否的状态无法确切地了解,在不确定的状态下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万一其中一方是在婚的状态,这给对方不是造成了一种伤害吗?如果我们允许查询某人婚姻状态的话,就不易造成这种伤害。”

黄绮委员认为,虽然民政部门可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但试想如果仅仅对一个人有好感,准备进一步发展关系时,是不可能开口去向对方索要婚姻状态证明书的。到了双方感情发展顺利时也许更开不了口去要这份证明书了,直至到了需要结婚登记时才突然发现不得不面对的情况是对方还是在婚状态。所以应该意识到为了所谓的保护隐私而不准查询他人的婚姻状态其实是不应该的,需要作出改变。

对此,黄绮委员建议民政部门开放对他人婚姻状况的查询,允许他人凭本人身份证去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并对查询记录留档保存。

开放婚恋状态的查询是否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问题?黄绮委员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建议开放的内容仅仅是被查询人是否单身,而是否有过婚史等可一概不开放查询。这种有限信息的查询可以有效阻止故意隐瞒婚姻状况与人恋爱的别有企图之人,保护善意当事人不至受到无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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