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置换,还能算个人财产吗?
该案例中,听友与朋友通过二房东合租房屋并预付全年租金以获取优惠,后因二房东拖欠大房东租金导致纠纷。大房东频繁上门干扰租客生活,虽警方介入制止停水停电,但矛盾持续。律师建议:1)租客可主张合同相对性拒绝强制搬离,但需三方协商(大房东、二房东、租客)重新签订协议分摊损失;2)租房时务必核查二房东转租权限及原租赁合同期限,避免超期无效;3)付款周期建议不超过"付三押一",警惕租金贷风险;4)入住时留存房屋状态证据,明确费用分担;5)房东出租时需定期检查房屋,限制转租条款。此案警示租赁双方需通过规范合同(查验证件、产调、明确责任)和风险防范(分阶段付款、备案交接)规避后续纠纷,尤其警惕长租预付和转租链条中的资金风险。
本案涉及父亲过世后留下的一份遗嘱,将房产份额遗赠给孙子(哥哥的孩子),属于遗赠而非普通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遗赠后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权利。但若受遗赠人在知晓遗赠时为未成年人,司法实践通常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考虑,不会因未及时表示而直接认定遗赠失效。 关键点在于: 1. **时效问题**:若受遗赠人(孙子)在知晓遗赠时已成年,需在60天内通过书面、公证或诉讼等方式表示接受,否则遗赠失效;若当时为未成年人,则时效限制可能被放宽。 2. **特殊情况**:即使受遗赠人后来成年,仍需在知晓遗赠后及时主张权利,不能以“曾是未成年人”为由无限期拖延。 3. **证据留存**:接受遗赠可通过向其他继承人声明、公证或起诉等方式完成,需保留相关证据(如微信记录、录音等)。 此外,若遗嘱由父亲单独处分其个人份额,且形式合法,则遗嘱本身有效,但需结合受遗赠人的年龄及是否及时主张权利来判断最终效力。 简言之,本案中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孙子知晓遗赠时的年龄及后续是否依法主张权利,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核实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