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五个城市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宣布携手建立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机制。那么这一创新的"跨城办"到底能办什么?又怎么办?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五个城市这一次跨出的这一步,“步子迈得比较大”!要知道,全国现在一共有3000多个不动产登记大厅、4万多个窗口。最早的时候,市民想要办理不动产交易过户登记,要多个窗口来回跑、反复排队,后来,为了方便大家,不动产登记开始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再后来,26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但这还不够便捷,要跨省什么业务都能办才行。
所以,这一次五个城市宣布跨城通办,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这也是全国重点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跨区域协同的创新举措,将为五个城市超9000万人提供不动产异地登记服务。
其次,“跨城通办”能办什么?举例来讲,假如你在北京,需要办理杭州房产的变更登记,满足线上办理条件的话,你可以直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在线申请;
如果不满足线上条件,你可以由杭州“跨省通办”窗口远程核验身份后,由北京登记机构代收材料并邮寄到杭州进行办理。也就是说,根据五个城市的协议,现在可以通过“异地帮办、全程网办”与“异地代收、属地办理”双轨办理机制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前期包括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事项,后续会扩展到国有土地房屋全业务。预计到明年,五个城市将基本实现高频登记服务事项“跨城通办”。
最后,这样的做法,还会扩展到其他城市吗?
当然会的。就在几个月前,江苏、安徽、山东、河南4省的10个城市也已宣布启动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可见,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跨区域协同已成为发展趋势。所以别急,未来肯定会有更多的城市把这样的服务“搬”到你的“家门口”,让大家办理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
夫妻在江苏有一套2018年购买的商品房,但登记在公公名下,购房款和租金均由夫妻二人承担。因无书面协议,担心离婚时房产归属产生纠纷。法律上,这种情况属于“借名买房”,若没有代持协议或明确证据(如转账记录),法院可能依据产权登记认定为公公的财产。为保障权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分割**:在与丈夫草拟离婚协议时,将该房产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固定证据**:与公婆沟通并留存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房产实际由夫妻出资和控制。 3. **收集凭证**:整理购房转账记录、租金收入、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佐证实际所有权。 由于缺乏直接证据,维权难度较大,若公公主张房产归其所有,可能难以推翻产权登记。因此,若无充分证明,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公公个人财产。为避免类似风险,建议购房时签订代持协议并保留完整资金往来记录。
居住权登记和同住人应该如何办理?
产权已经转给儿子,还可以办理居住权登记么?
日常买菜,大家一般都选择到附近的菜市场,不过在上海,一些老年人选择坐长途大巴车到江苏南通跨省买菜,行程除了去农贸市场采购农副产品,还会游览附近的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