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节目报道过的“律师体检10年未预警却患癌症,爱康国宾被质疑假体检”事件又有新进展。今天爱康国宾举办媒体说明会回应社会关切。并宣布已起诉当事人。具体情况来听第一财经广播崔琦的介绍。
在说明会现场,爱康集团详细回溯了事件发展进程并表示,经过内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多重核查评估,确认爱康对张女士的肾脏检查不存在任何漏诊和误诊问题,更不存在所谓的"假体检"行为。目前,爱康集团已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指控张女士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构成侵权,相关诉讼已获法院受理立案。
爱康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张黎刚在说明会上强调:生病不应该成为肆意诋毁,甚至造谣中伤爱康的理由。张黎刚称,张女士把个人没有及时跟进复查的责任,转变为对爱康系统性的诋毁和攻击,这伤害的不仅仅是爱康,更是对中国整个体检行业赖以生存的信任根基的严重伤害。体检还不能预测所有的癌症,也无法取代专科医生来看病,无论是在独立的体检中心还是在三甲医院的体检中心,服务模式都是一样的。
【当你指望说要个几百块钱的一个体检,能帮你什么病都查出来,要查带的病都花几千几万块钱,你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吗?大家去医院看个病,你们问问自己大概要花多少钱,我们公众对于体检与看病没有明确的连接,公众对体检有很多误解】
针对张女士提出的"假体检"指控,爱康集团副总裁汪朝晖博士在会上予以了明确驳斥。他将张女士过去所有体检时所做的癌胚抗原检测的质量控制图进行了脱敏展示,证实所有检测均可在爱康集团的存储系统中实现完全追溯。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假体检',并且随时可以把这个可追溯的数据与系统交给政府主管部门核查。
而爱康集团体检超声专业组组长黄英医师则对张女士2023年10月的超声报告进行了专业解读。她明确指出,张女士对外声称的"右肾钙化灶、有低回声"等描述属于编造,与实际超声报告不符。只要张女士提供书面授权,爱康集团可以直接对外公布张女士的超声检查的具体描述。
【张女士体检报告当中提示他了,第一是双肾超声检查结论,左肾错构瘤可能右肾钙化灶,并建议他对右肾钙化灶定期复查,肾脏超声和肾功能检查必要的时候请专科诊治,对于左肾血管瘤提示,首次发现需要再进一步去做CT,以除外其他肾脏占位性的病变,所谓占位性病变就是癌症的可能性。】
同时,爱康集团华北区医疗管理及运营副总经理、中日友好医院原门诊部主任内科副主任医师李秀池就张女士所提出的“提供十年血液样本”等质疑回应称,根据医疗行业惯例和国家相关规定,血清类检测样本的保存时间通常为1-7天。因此不可能保存张女士十年间的血液样本。目前,爱康集团已将张女士十年的检测数据报告、设备信息、检测质控结果等相关信息全部提供给了主管机构。
关于在岗人员资质等问题,李秀池表示,所有医护人员都是持证上岗;所有的仪器设备及试剂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整个检测环节都严格按照质控标准。同时,爱康集团还在说明会当中,现场与爱康北京区实验室进行了连线,通过直播展示了北京爱康实验室的检测设备以及严格规范的质控流程。
而对于爱康的起诉,张女士回应称,欢迎起诉,期待起诉。她透露,自己已做好100%的应诉准备,持有相关录音视频证据。此外,自己还计划征集20名关于体检行业漏诊、误诊行为的维权律师团队,并向全国征集1万名爱康国宾体检受害人的典型案例,正式发起公益诉讼,推动中国体检医疗行业的立法完善。
【非常期待他起诉我,我做了100%的备战准备,我随时给他应诉,我都有录音视频的,所以说我说这也就是我为啥能证明他没法起诉我的原因】
此次事件引发巨大关注的背后,也折射出体检行业普遍存在的困境:为了追求市场份额,部分机构不惜牺牲服务质量,压缩成本,采用性能不佳的设备,降低医护人员专业门槛,导致体检结果大打折扣。同时,体检技术的局限性也是引发信任危机的重要因素。这些都给行业敲响了警钟:体检行业,终归不能沦为乱象,用户与机构之间的信任,尚需重建。
目前,双方已进入法律程序,事件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这位听众在10年间多次借钱给朋友,但对方长期拖欠还款。去年双方对账后,用一张汇总借条替换了原先的多张借条,但新借条仅写明总金额,未注明具体借款细节。现在对方失联,听众担心凭现有借条起诉是否会胜诉。律师指出,法院对民间借贷审查严格,若对方不配合,需提供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佐证实际借款情况。现金交付尤其风险较大,建议大额借款优先选择转账并保留凭证。此外,律师提醒,汇总借条时最好附上原始借款明细或作废的原借条复印件,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诉讼困难。同时,法院会重点核查借贷真实性(如是否存在“砍头息”或套路贷),因此借条与款项往来需一一对应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这是一起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纠纷案例。再婚妻子发现丈夫两年间每月向父亲转账1万元(累计20余万),认为未经协商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涉嫌侵权。律师分析指出:1. 工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大额处置需协商一致;2. 赡养费若超出合理范围(如父母医疗、生活所需外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赠与;3. 除非能证明恶意转移(如离婚前蓄意行为),否则难以追回已转账款项;4. 若最终离婚,可主张相应赔偿。建议双方加强沟通,在保障家庭生活的前提下协商赡养金额,既履行孝道又维护配偶权益。婚姻存续期间应考虑通过改善沟通而非诉讼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