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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父亲生前借出15万元,有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为证,去世后继承人有权作为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债务人称已现金还款但无法提供任何收款凭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口头抗辩无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借条未收回、无收据等情形,进一步削弱其抗辩效力。继承人起诉要求还款,依法应获支持。
继承的房屋是否可免个人所得税?
爸爸继承的这套售后公房登记在爷爷名下,爷爷奶奶生前立有共同遗嘱,明确房产由我爸爸一人继承,叔叔当时已另得一套房,未提出异议。因家庭和睦,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如今爷爷奶奶去世20余年,叔叔已去世,其配偶和儿子否认遗嘱效力,称遗嘱过期或无效。律师指出:遗嘱不存在“过期作废”情形,房屋属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只要未被侵占,遗嘱仍有效;共同遗嘱在上海司法实践中若能证明系双方真实共同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或代书遗嘱形式要件,法院通常可认可,但因民法典未明文规定共同遗嘱,实务中认定较谨慎,易因书写方式模糊(如仅一人全文书写、另一人仅签名)引发争议,导致不被采信。建议为避免纠纷,应各自独立订立遗嘱。现因继承人否认遗嘱,我爸爸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确认遗嘱效力并办理继承手续。
兄弟三人继承房屋后,可以先赠予再卖出吗?
多人继承房屋后卖出,个人所得税是按总额征收还是按个人继承的份额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