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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转账备注“自愿赠与”能否要回?男子借款140万遭拒后胜诉获返120万

第一财经2026-07-09 12:44:14

责编:顾洁

本案涉及恋爱期间大额转账纠纷。王先生为与刘女士结婚,在自身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变卖房产车辆及多方借款筹集 140 余万元转给对方,并在转账时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后因感情破裂分手,王先生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刘女士抗辩称款项系无条件赠与,无需退还。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存在“自愿赠与”的备注,但结合双方交往时间短、转账金额巨大远超日常消费、资金来源于借贷以及以结婚为目的等事实,认定该大额转账具有彩礼性质,而非一般性无偿赠与。最终一审判决刘女士需返还 120 万元,仅酌情扣除了部分节日红包及共同生活开支等小额赠与。该案警示公众在婚恋关系中应理性对待大额财产往来,避免为促成婚姻而透支自身经济能力,明确区分一般赠与与附条件的彩礼给付,以防陷入财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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