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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设居住权反遭前妻侵扰?律师解析:此类条款非单方赠与,撤销难获法院支持

第一财经2026-06-18 13:15:40

责编:顾洁

该咨询案例涉及离婚后居住权纠纷。男方为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在法院调解下同意前妻在其婚前房产中享有居住权直至女儿高考结束,并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男方因前妻态度恶劣,欲起诉撤销该居住权并要求其搬离。律师指出,该居住权系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与身份关系处理的组成部分,具有双务有偿属性,不同于普通赠与,且已依法登记生效,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故男方撤销诉求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获法院支持。鉴于居住权期限明确(至女儿高考结束),待期限届满居住权自然消灭,届时男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此外,专家建议双方鉴于共同子女及女方实际生存困境,应尝试沟通体谅,以缓和矛盾,待期限届满后和平解决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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