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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读研各担一半”,女儿出国深造男方拒付:法院如何认定高额教育费?

第一财经2026-08-13 14:08:33

责编:顾洁

针对离婚协议约定子女读研费用由父母各半承担,但子女未提前协商直接赴国外留学引发前夫拒付的争议,律师指出:虽然法律上父母对成年子女(通常已满 18 岁)无强制抚养义务,但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合法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简单以“国内正常费用”或“未事先商量”为由完全拒绝履行。 具体而言,子女未经商量选择高昂的国外留学确实存在沟通缺失和不尊重的问题,但这并不免除父亲依约承担责任。法院在审理时,原则上会支持协议中关于基本生活和教育费用的约定,要求前夫按比例承担;但对于超出基本范畴的奢侈消费(如社交、游玩等),父亲有权拒绝。最终判决金额将结合协议约定及前夫的实际履行能力进行综合权衡,不会完全免除其支付义务,但也不一定机械地执行“各一半”,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裁量。因此,若协议未对“高额费用”或“异地留学需协商”等情形做明确排除约定,前夫仍需承担相应的教育费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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