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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外籍却未销户:妹妹冒用母亲名义将公房“买断”为私房,哥哥能否维权?

第一财经2026-08-27 16:24:41

责编:顾洁

该案例涉及母亲名下公房被妹妹擅自变更为仅由其一人持有的产权房,核心争议点在于妹妹的购房资格及签字真实性。首先,妹妹虽保留国内户口但已加入外国国籍,根据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法律原则,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再具备以成本价购买具有福利性质公房的资格,因此其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属无效,房屋可恢复至公房状态。其次,若母亲确系被欺骗签字,因其明确表示“未看清内容即签字”,在法律上难以仅凭此主张推翻协议效力,除非能证明母亲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综上,听友最有效的救济途径是依据妹妹丧失中国国籍导致购房主体资格缺失这一事实,通过协商或诉讼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从而维护兄妹共同继承房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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