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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香港大药房"名义网上售药涉嫌虚假宣传

第一财经2026-09-02 18:40:58

责编:张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的"透骨膏""无湿丸"涉嫌虚假宣传,并要求下架。然而,记者昨天在各大网购平台搜索发现,同样的商品,换掉了名称后依然在继续售卖。不在香港也不卖药品的“香港大药房”为何屡禁不止?中医药网络营销灰色链条又该如何斩断?来听第一财经广播崔琦的介绍。

 

在某电商平台上,记者发现此前被曝光的"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店铺已改名为"虎育堂个人护理旗舰店",商品外包装上的"香港大药房"字样也已经改为"香港虎育堂"。而通报中提到的“透骨膏”等相关产品依然在继续售卖。客服表示,其所售产品并非香港药品,发货地也不在香港,与香港大药房并无关联,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源自香港的误解。

 

不过,记者以"透骨膏""透骨贴"等关键词在抖音、淘宝、京东等平台检索发现,部分商家店铺名称不含"香港大药房"字样,但商品链接中还是标注了"香港正品"等词汇。

 

经梳理,目前网络平台上,和"香港大药房"相关的消费投诉 数量就有上百条。投诉内容大多指控其冒用香港知名药房品牌、实物与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等,涉事产品涵盖"香港大药房"樟冰油、透骨膏、草本久通液等多个热销品类。 此外,在社交平台也有大量用户发帖反映类似遭遇。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多个主要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460条。但不在香港也不卖药的“香港大药房”依旧屡禁不止,谈及其中的原因,律师刘峰认为,

【不法商贩他主要利用的是一种信用套利的方式,因为大家普遍的会认为香港的医疗保健会比较严格,所以对这个产品有一定的信任,商贩就把这个香港大药房作为一个重要的吸引点来进行了一些不法的宣传。在整个的过程当中,平台几乎形同虚设,为了商业利益会比较积极的去招商引资,所以他们往往只看这个商户有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有没有商标注册证,出问题之后整个投诉的过程当中,平台却又特别的严格,所以这是一个双向的问题,也就是招商引资过于简单,对于要求下架特别复杂。】

 

那么多的产品都在包装盒上标着"香港大药房",他们都是同一家公司生产的吗?记者以企业名称中包含"香港大药房"字样、注册地为香港且目前仍在存续状态为条件,在平台搜索,搜出了440家"香港大药房"。其中,在最近1至3年时间内成立的"香港大药房"就有312家。这些公司先在香港注册空壳公司,再在内地注册商标并授权代工厂使用,标榜“始于1841年”疯狂敛财。生产厂家遍布江西、河南、湖北等地,与香港毫无关联。某代生产厂家工作人员更是透露,这些所谓的百年港药也并非药品。

【他是一个经销方,不止委托我一家生产也可能委托其他(企业生产),"香港大药房"来委托我们帮他生产的,它是一个日常用品家庭常备的这种用品、 日用品】

 

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宣告多个“香港大药房”多个相近商标无效,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但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几十万元罚款显然难以形成有效震慑。针对如何补齐漏洞,刘峰律师指出,

【治理乱象第一个应该从跨地域的监管和这个商标授权来堵漏洞,香港其实公司的注册制度相对是宽松多的,花几千块钱就能注册一家这种空壳公司,不法商贩会利用这个名头到内地再来申请注册商标,所以在商标申请过程当中,这个环节也要堵住。第二呢就是处罚的力度不足以达到震慑的效果,我们的建议像这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几千万销售甚至上亿销售的黑产,应该引入行政甚至于刑事的这种方式,因为它可能就涉嫌“虚假广告罪”或者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我们国家规定药品,尤其是处方药是绝对不能够到大众平台来做广告的,而且OTC的药品虽然可以做宣传,它是必须非常规范的,有一个审批的内容,所以现在你在平台上看到有人带货卖药品,那一定是要引起警惕的,有可能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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