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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苏剑:除少数几个超大城市外,其他城市户籍都可放开

第一财经 2019-12-25 22:02:37 听新闻

作者:郭晋晖    责编:黄宾

中国接下来将会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向大中型核心城市聚集,在这个大趋势下,人们更希望流入的城市恰恰是那些大城市。

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旨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的改革。

第一财经就意见内容采访了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苏剑表示,意见在劳动力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上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路径。5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放松户籍对于中国经济发展能起到的作用有限,除了北京、上海、天津这三个直辖市之外,所有其他城市的户籍限制都可以完全放开。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

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

第一财经:24日国务院刚刚出台了“稳就业”的26条新政,25日,中办、国办又再次下发这一意见,这两个重磅文件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吗?

苏剑:意见是对24日出台的稳就业文件非常好的补充。劳动力和人口的自由流动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能避免出现结构性失业。地区之间常常存在劳动力的错配,有些地区劳动力不足,而有些地区劳动力过剩,促进流动之后,双方就可以都把问题解决了。行业间也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行业之间都在新陈代谢,在这个过程中,行业之间劳动力的流动就不可避免。

因此,要想经济有活力,就必须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本身会解决社会分割或者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所造成的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因此,这一意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

第一财经:意见提出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在促进流动性方面,意见有哪些突破?

苏剑:意见首先打通的是劳动力在全国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之间的横向流动,跨区域跨行业的流动对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非常重要。意见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户籍的落户限制,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落户也进一步放松。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意见提出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较大进展。因为以前的户籍人口享有的各种待遇是其他常住人口无法享受的。

意见需要改进之处是对50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落户问题还说得比较模糊。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接下来将会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向大中型核心城市聚集,也就是说,中国经济的都市化将是一个大趋势。在这个大趋势下,人们更希望流入的城市恰恰是那些大城市。

因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人口是净流出的而不是净流入的。老百姓想流入城市的话,一般情况下直接就流入到大城市去了。基于这样的现实,意见在大城市落户政策上需要进一步深化,把那些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落户限制进一步放松。实际上,除了北京、上海、天津之外,我国所有其他城市的户籍限制都已经可以完全放开了。

第一财经:意见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这对于促进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何意义?

苏剑:这是人才横向流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以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人才和劳动力的流动,是分割的,基本上是两条线,是各走各的,这次提出要进一步畅通两者流动的渠道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和亮点。同时,作为重要的保障措施,意见还提出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这解决了人才横向流动中的很多障碍。

畅通劳动力垂直流动渠道

第一财经:意见的第五部分提出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这对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有什么意义?

苏剑:除了横向流动之外,意见还提到了人的纵向流动,或者叫垂直流动,要畅通人从一个阶层向更高阶层流动的渠道。这种垂直流动的机制对于社会稳定和劳动者个人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意见在这个方面也做出了相应安排。比如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等。

此外,意见第十五条还提出法律保障的问题,要健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领域法律法规,清理妨碍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这就说明劳动力自由流动需要一整套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其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方面内容,都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框架,这样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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