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公开。这项改革关系着几千万企业纳税人和上亿自然人纳税人以及10多亿缴费人,影响深远。
以下为部分改革要点: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
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1年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2022年实现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2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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