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多项数据体现出检察机关整治民营企业、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力度加大。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上半年,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万人,同比上升52.7%;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
检察机关加大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力度,强化企业民事权益保护,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000余件,如涉公司、破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900余件,同比上升9.2%。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侵害某房地产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提出抗诉获法院支持;同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双方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意见。
注重以法治手段助力化解涉企欠款。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执行监督案件中,对法院终结执行程序违法且执行人员怠于履职的情况依法监督,帮助某贸易公司收回合同款588万余元。
紧盯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加大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立(撤)案近500件。一个典型案例是,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一起跨省合同诈骗刑事立案,解除冻结企业账户资金1.1亿余元,6名民警被处分。
此外,据公布的数据,上半年检察机关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90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加强涉企“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案件200余件。
此前,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公开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下一步,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主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提出,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相关部委将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法律落地见效
在准入准营领域,浙江将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探索建立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并推动外国(地区)自然人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
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