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指出,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的通知》,继9月政治局会议提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10月财政部允许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之后,进一步为地方政府收地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后续一是需要关注收地专项债的具体规模;二是考虑到收地涉及部门多、利益协调难度大,需要持续跟踪地方落地进展,以及是否有其它相关支持政策出台。收地的推进或将优先利好地方国资房企,尤其当地城投类企业,其次为央企及其他所有制企业。
自2022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提升至约4万亿元历史高位后,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基本都稳定在4万亿元左右。
随着地方密集调整预算逐步明确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计划,越来越多地方将发债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国务院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明确下一步财政五大重点工作,如尽早发行和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
为防止盲目开工新建项目以及形成“半拉子”工程,内蒙古要求原则上用于支持在建项目的额度不得低于本地区额度的50%。
为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和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目标,云南将76%新增专项债资金投向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及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