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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矿业权审批为何难解│一线调研

第一财经 2025-05-17 18:14:46 听新闻

作者:章轲    责编:胥会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不宜采取强制的关停、不予续证或注销采矿许可证等方式,甚至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自2015年起,我们矿业权人陆续开始无法正常办理采矿权延续、探转采审批事项。大批企业多次通过南平市矿业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无果。”5月15日,福建省南平市一位矿业企业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南平市矿业协会会长张斌华向记者证实,“南平市矿业权审批的这种不正常状态已有9年之久。矿业权证无法延续的企业不能开,也关不了。”

张斌华称,2024年9月25日,南平市23家矿业企业曾联名向省长信箱写信,反映南平市矿业权审批的问题,要求尽快恢复矿业权的正常审批,“省长收到后批转福建省信访局给予处理。省信访局于9月27日转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2024年10月18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称,“南平市不存在需要恢复矿业权审批的情形”“企业如需申报矿业权审批,可提供相应审批材料向对应矿种审批机关申请办理”。

“但实际上,矿业权审批仍然遇到阻碍。”多位矿业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到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答复后,当地矿业企业陆续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矿业权相应审批材料,但有的地方拒收,有的地方收而不办。到目前,这些企业的矿业权审批仍毫无进展。

多个采矿点停产多年

15日早,记者一行从南平市区出发,驱车1个多小时来到邵武市庭邦萤石矿厂一个停产多年的作业区看到,一台大型的矿石筛选设备已经严重锈蚀,护板脱落。工棚四周的野草有1米多高,瓦楞板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山坡上。

多年的雨水冲刷,已经把工棚一侧的砂石地基掏空。工棚上的门锁也早已锈死,步梯上落着厚厚的铁锈,多处地方烂出大洞。工棚内到处都是落满灰尘的安全帽、零配件等物品。

“由于矿业权证一直无法延续,这个采矿点已经关了8年多。”庭邦萤石矿厂负责人说:“旁边一处采矿作业区,配电房的电机早就被人偷偷搬走了。”记者看到,配电房几米外就是一个矿洞口,外面长满野草,坑道内满是积水。

“里面的设备长期泡在水里,肯定没法再用了。”这位负责人说,有的矿区为了不受水淹,保住生产设施,防止坍塌,即便停产了也要不间断地抽水排水。每年仅抽水排水这一项费用就要100万元至200万元,有的企业甚至更多。

南平市顺昌皇达矿业公司一位负责人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我们的探矿权证有效期限为2007年3月10日至2009年3月10日。当初为了这个探矿权,注册实缴资金有3000万元。”

这位负责人称,该矿区勘查工作量、地质工作程度和评审通过资源量等均已达到准入条件,符合矿业权延续变更要求。区块内也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湿地、生态公益林、国有林场、各类保护区等。但探矿权证至今未能延续。

另一位矿业企业负责人也反映,“采矿许可证不能正常延续,又没有退出机制,企业只能停产等待”“我们需要安排人员留守看场,为了保住一些特殊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还要支付工资。”

5月15日,南平停产多年的采矿点。设备已经严重锈蚀腐烂。摄影/章轲

5月15日,南平停产多年的采矿点。工作区大门上的锁头已经锈死。摄影/章轲

“矿业权不能正常延续和审批,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南平市矿业协会给记者提供的材料总结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矿产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带来较大的安全和环保问题。采矿许可证不正常延续,也无退出机制,有的企业在没有后续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将导致原来有责任主体的旧采空区、尾矿库等危险源无人管理和治理,存在巨大的安全和生态隐患;以及,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

一份10年前的会议纪要

就矿业企业反映的矿业权审批难问题,16日晚,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黄革在电话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南平是全国生态文明的试点城市,在矿业管理、生态环保方面的要求比较高。”

多位矿业企业负责人认为,另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10年前的一份会议纪要(南委(2015)33号会议纪要,下称“33号会议纪要”)。

今年2月18日,南平市分管副市长在接待矿山企业代表时也提到了这份会议纪要:2015年10月10日,南平市委第33次常委会议要求,严格控制矿产开发,矿产开采证到期的一律不再延续,不再新批矿产开发项目,如确需延期或新批,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涉及重金属开发的必须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南平市政府常务会议另一份会议纪要(第14次)记载:2017年10月1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继续严格执行33号会议纪要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开采证到期的一律不再延期,不得新批矿产开发项目,如确需延期或新批,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涉及重金属开发的必须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要求,更加妥善处理南平市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引导矿产开发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2018年7月3日,南平市召开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南平市部分采矿权延续变更问题,再次提及33号会议纪要,并强调要“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形成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合力和态势”。

“自然资源局虽然说可以办理矿业权审批,但实际上仍然在执行33号会议纪要的要求。”南平市一位矿业企业负责人表示,33号会议纪要与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不符,将矿业权延续、新立事项全部提级至市政府或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大幅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九条有关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等要求。

矿业权证无法延续,是否是因为企业存在违规情况?多位矿业企业负责人表示,提交给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的申报材料,都是经过相关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实地踏勘、审查的。采访中,记者也拿到了多份县、区政府打给南平市政府有关办理矿山采矿权延续的请示报告。这些请示报告证明申报企业不存在环保问题。

南平市23家矿业企业签章页。资料来源:南平市矿业协会

福建省信访局短信、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函件。资料来源:南平市矿业协会

据南平市自然资源局4月15日作出的《关于徐治军等人反映事项依法分类处理意见》,矿业企业“反映采矿权审批相关的事项,经调查核实,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许可途径处理”。该处理意见称,经调查核实,5家矿业企业中,有1家企业为在采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未到;1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停产,但申请人与该矿山企业非同一家企业,无法为其申请采矿权相关审批手续;有3家企业矿山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材料不全。

“他们说的材料不全,却没有口头或书面告知。有的企业按要求各项审核通过了,采矿权审批还是拿不到。”一位矿业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一刀切”的政策,与福建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不相符,与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要求也不相符。

2024年7月19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加大对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支持力度,努力增加资源储量;根据地方工程建设、工业生产配套、原辅材料需求,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产业政策、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等要求的,适度投放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探矿权,促进市场主体加大找矿力度,提高矿产资源保障水平。

该通知明确,对符合规划管控要求和准入条件的矿业权,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法受理矿业权登记申请;对矿业权延续、转让变更和矿业权人名称变更等其他勘查开采登记事项无须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审核;进一步精简优化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

业内专家表示,根据《矿产资源法》和《行政许可法》,地方政府无权增设审批条件或禁止审批。对因政策调整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矿业企业,政府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做加法”

南平市地处武夷成矿带中部,是全国重点成矿带之一,有良好的地质成矿条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其中,储量居福建省首位的矿种有铀、钽、铌、金、萤石、叶蜡石、硫铁矿、石墨、透辉石等。

调查数据显示,南平萤石资源储量高达944万吨,占福建69.7%,占全国4.0%。截至目前,南平市设立矿权共148家,在生产的矿山共27家,基建矿山8家,停产矿山2家,拟关闭矿山12家,拟保留矿权矿山99家(其中已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续证的矿山有40多家,大多数是萤石矿)。

2021年8月,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编制的《南平市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称,如果到2025年,南平市初步建成绿色矿业、绿色冶炼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生态旅游康养等大产业体系,可形成1000亿元产值规模;如果到2035年,南平市全面建成5大产业体系,形成特种钢、高端铝材、高端铜材、高端镀锌材料、氟新材料、玻璃纤维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7条产业链,资源开发及下游产业产值可达到3000亿元。

5月15日,南平停产多年的采矿点。工作区的扶梯早已锈迹斑斑,随时都会坍塌。摄影/章轲

5月15日,南平停产多年的采矿点。矿硐口外杂草丛生,坑道内满是积水。摄影/章轲

“萤石是我国唯一享有国际定价权的优势战略性矿种。”15日,农工党北京市委特约课题《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课题研究》负责人曹旭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已经被写入新《矿产资源法》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以十年前市级政府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是否许可包括萤石矿在内的矿业权延续的依据,与《矿产资源法》和《行政许可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要求不符。

曹旭升表示,矿业权延续既涉及矿业专业问题,又涉及矿业法律问题。他建议矿业权人运用智库思维,邀请专业矿业律师和矿业专家参与,根据一矿一方案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本着尊重事实、兼顾历史、解决问题的原则,在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尽早解决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15日晚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应该按照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和政策要求,处理好矿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我个人认为,尽量通过‘做加法’的手段,也就是既提高环保要求、又提升开采与加工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方法,来解决探矿和采矿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宜采取强制的关停、不予续证或注销采矿许可证等方式,甚至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这样做,表面看是管住了环境问题,但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利于关键矿产安全的保供。”常纪文说。

自然资源部日前召开的矿产资源管理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进会要求,“加快政策创新,通过试点探索,鼓励社会资本在矿业权空白区开展矿产地质调查,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高质量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找矿会战”“切实解决各地提出的一系列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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