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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调研报告指出政府债务三个问题,并给出对策

第一财经 2025-09-16 18:32:05 听新闻

作者:陈益刊    责编:杨志

《调研报告》给出三大建议。

9月16日,中国人大网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下称《调研报告》)。

在指出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化解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调研报告》也指出,当前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有待完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偿还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地方政府专项债存在偿还压力。政府债务资金形成资产管理仍需加强。市场化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二)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化债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有的地方仍新增隐性债务,或虚假化债、掩盖地方真实债务水平。有些地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上项目,脱离预算约束搞建设,尚存在新增隐性债务的隐患。

(三)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有待优化。近年来由于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叠加实施专项债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和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政府法定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国债占比较低、地方债占比高,一般债占比高、专项债占比较高,政府债务结构有待优化。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4年末,全国政府债务余额92.6万亿元(含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政府负债率为68.7%。这低于G20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118.2%)。总体看,我国政府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安全可控。

对于上述问题,《调研报告》给出三大建议:

(一)加强统筹衔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加强与预算内投资等政府投资资金的统筹衔接,完善还本付息办法。合理确定专项债规模和比重。健全债务形成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作用,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制度。

(二)用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指导各地合理分配使用债券资金,有效释放债务空间,缓解债务压力。全面落实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预算、无预算上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

(三)优化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持续,根据经济增长、资产负债、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健全政府债务支持发展和控制风险的指标体系。优化中央国债和地方债、地方一般债和专项债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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